
大陸石化裝備商*ST卓然上市初年即涉嫌財務造假,從2021年到2024年期間總計虛增利潤約2.87億元人民幣。該公司在四年間採取多種手法,包括資金往來轉移、虛構業務與不實報表等方式,虛增業績。
其中,2023年就虛增了3.63億元營業收入,佔當年營收的12.25%,以及2.24億元利潤,相當於利潤總額的148.33%。
卓然股份於2021年9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當年募資約9.2億元,同年被證實開始進行財務造假。隨後,公司2021年至2022年分別虛增利潤約4384萬元和1372萬元,2024年又增加2.31億元營業收入與557.72萬元利潤。加上前述的2.24億元,四年合計約虛增了2.87億元利潤。
針對財務造假,卓然股份遭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總計面臨超過4800萬元的罰款,其中實控人張錦紅擬被罰1950萬元並面臨10年證券市場禁入,副總經理張新宇則擬被罰款430萬元與3年證券市場禁入。同日,公司又因未及時披露2025年報而受到額外處罰。
受審計問題及年報延遲影響,卓然股份已自今年7月起進入退市風險警示,其股票簡稱也由「卓然股份」變更為「*ST卓然」。早前報導指出,國投證券在多年的持續督導過程中,未曾揭示違規問題,故亦受到應履責任的質疑。
專家指出,倘若保薦機構未辨別此類問題,將可能面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甚至民事責任。涉案會計師事務所也正受到調查,其在財務造假中的責任仍有待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