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2日訊】(記者高慧報導)廣東省東莞市一名公職人員因販賣、運輸毒品,近日被執行死刑。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日前發布《布告》,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黃某傑死刑,並於7月12日執行了死刑。
黃某傑,41歲,廣東省東莞人,被捕前是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
黃某傑被指控夥同張某(已判刑)等人從2018年6月開始,前往陝西販賣毒品,第1次販賣冰毒1100g;第2次販冰毒2500克;同年8月被抓時,隨身有冰毒500餘克;經過同夥指認,其所租車輛內還有2000餘克的冰毒。
黃某傑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並於2024年7月12日被執行死刑。
中共官員不僅貪腐、淫亂不堪,吸毒、販毒者也屢見不鮮,甚至還有官員參與製毒。
曾任福建長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的肖積合,曾因製毒於2009年7月、2014年9月兩度被抓。
2017年2月,時任廣東省某市政府某分局局長的舒某龍出資20萬元,指使另外兩名同夥在該局尚未投入使用的辦公大樓內製造冰毒。事發後,三人於2021年12月17日被執行死刑。
2021年12月15日,中共黑龍江雞西市檢察院前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趙國軍被雙開。趙國軍被指控「長期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多項罪名。
與趙國軍共事4年的雞西市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劉立也因長期吸食毒品,於2019年4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中共官媒新華社主辦的《半月談》2015年11月曾報導,湖南衡陽縣查處了61名涉毒官員,包括縣政府辦、交通局、農業局、國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等單位的黨政官員和公職人員。
在湖南、雲南、山西、四川等地浮現的官員吸毒案例中發現,「毒吏」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更形成「毒友圈」,構成吸毒鏈條「一條龍」。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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