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5日訊】(記者寧海鐘、駱亞報導)中共公安部昨天(14日)發文,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為旗號,拋出5起民企內部腐敗犯罪案例。知情律師表示,這種案子往往是由企業內部的利益衝突引起的,但很多企業的錢因此被扣押了,這是公安整治民營企業、搜刮錢財的手段。海外專家認為公安打著幫助民企反腐的旗號在作秀。
中共公安部公布的5起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案例包括涉嫌職務侵占案、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已移送起訴或獲有罪判決。
第一例是北京某科技公司客戶經理楊某,涉嫌使用其虛假充值的帳戶在電子商城消費,通過此種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財產13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第二例是上海吳某等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案情指吳某、劉某麟在擔任某科技企業採購總監、高級採購工程師期間,收受供應商賄賂款共900餘萬元,並縱容不合格產品流入公司採購範疇,給公司造成損失。
第三例是江蘇冷某等人涉嫌職務侵占案,據指控,幾人共謀使質量不達標的焦炭、煤炭進入生產環節,導致該企業損失3500萬元。
第四例是安徽靳某涉嫌職務侵占案,指靳某在某企業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金870餘萬元等。
第五例是山東陳某驊職務侵占案,指控陳某驊在擔任山東某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時,將項目總投資中的2000萬元占為己有。
中共公安部稱,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治理,既需要公安機關打擊,又需要企業構建「廉潔合規體系」云云。
大陸律師楊義(化名)對表示,他正好接觸到類似的案子,是某個公司的三個股東,其中有兩個是夫妻,還有一個小股東,他們當年關係也很好,後來小股東在公司不再享有權益,只收到一些補償。因為中國多數企業,大股東覺得公司就是他自己的,難免就有違法的情況,小股東就開始舉報大股東,大股東也是涉及非法職務侵占的問題,實際上是拿公司的錢私下行賄去了。
楊義認為,很多企業的負責人或大股東對其企業和個人財產分得不是很開,給公安留下了把柄,公安就可以藉機收拾這些企業主。
他表示,實際上這本來都是企業內部的利益衝突,多數情況下企業是不報案的,但也不排除是因為內部矛盾或者內部一些人被策反,公安要去整某個企業,就會有人去報警。就是說,如果企業本身得罪公安或者公安缺錢的時候,公安就會介入。
但是這樣企業就很慘。楊義表示,公安介入後,很多企業的錢就被他們扣押了,甚至股東個人的錢也被以涉嫌犯罪為由扣了。這個現象現在是愈演愈烈的,因為中國經濟形勢不好,所以才出現公安搞「遠洋捕撈」,現在這種方式也是公安整治民營企業、搜刮錢財的一種手段,其實是殺雞取卵。
中國問題專家王赫對表示,民營企業因為是私人老闆,其實對貪污的防控措施要比國企好得多,本來並不需要公安機關來越俎代庖的。當然公安機關本身管經濟犯罪,民營企業裡面有人報案,公安去處理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公安在辦理金融案件時經常會順手牽羊,拿很多的好處,民營企業敢怒不敢言。所以民營企業一般對內部腐敗就是內部處理,不到萬不得已也不願意跟公安打交道。
中共公安部聲稱,系列專項行動打擊民企內部腐敗犯罪,為受害企業挽回大量經濟損失,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和正常經營秩序。
楊義表示,中共表面上宣傳得挺好,實際上背後都是有利益的驅動。因為現在各地政府的財政都很緊張,公安正好利用這些企業內部的矛盾,沒有矛盾也會製造一些矛盾,然後給立案。實際上,一旦企業負責人或者股東被立案,基本上這個企業就完了,有些企業就因此沒了。
「光設立黨支部這種控制還不夠,他們現在是窮瘋了,各地搜刮錢財,維持他們的財政運轉,這是最根本的一個出發點和動機。」他說。
王赫表示,公安部聲稱怎樣幫民企懲治,但是在現實中,中國民營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不公正的環境。比如民營企業經常受到黑社會的打壓,而黑社會後面都是有政府靠山的,民企被敲詐時公安機關反而就不介入,甚至黑社會的保護傘就是公安。現在中共公安部打著幫助民營發展、保護民營企業的幌子,介入到民營企業內部說幫助反腐敗,其實就是作秀。
責任編輯:林琮文#
Subscribe to Updates
Get the latest creative news from FooBar about art, design and business.
What's Hot

Beijing, CHINA: Chinese policemen wait by their car outside the No.2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in the Beijing suburb of Fangzhuang, 15 August 2006, where the trial of Hong Kong journalist Ching Cheong on spying charges is been held. Ching, 56, a China correspondent for Singapore's Straits Times newspaper, was arrested in April 2005 in the southern Chinese city of Guangzhou and has been held under house arrest in Beijing since then. AFP PHOTO/GOH CHAI HIN (Photo credit should read 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資料照,圖為中共警察。(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Previous Article【百年真相】揭開毛「批林批孔」真實政治意圖
Next Article 桂林一縣政府文件被指抄襲 鄉鎮名稱也照抄
Related Posts
Add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