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南大學圖書館退休副研究館員、法輪功學員馬玲,於2025年4月被查出腹腔惡性腫瘤,卻在同年12月被送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入監後,她的健康狀況持續惡化,監獄醫院先後三次發出病危通知。2026年7月,她以暫予監外執行方式返家,但不足3個月後,於10月2日凌晨0時10分離世,終年69歲。
2025年4月10日,馬玲在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接受腹腔腫瘤穿刺手術,檢驗結果顯示為惡性腫瘤。當年5月,她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由於罹患腫瘤,西山區法院在判刑時同時作出「取保」決定,讓她由看守所返家。
其後,馬玲針對一審判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同年9月4日,二審維持原判。
2025年10月20日,派出所警察致電馬玲,表示二審裁定涉及「收監」問題,要求她接受例行體檢。翌日,她被帶往雲南新新華醫院檢查;10月23日,又被帶至延安醫院接受檢查。結果顯示她患有多種疾病,相關體檢資料其後被送交看守所及監獄,收監一事一度未再被提起。
12月16日,馬玲就3年刑期向昆明市中級法院遞交申訴狀。3天後,法院向她發出逮捕令。12月23日,警察再次帶她前往醫院體檢,並於中午將她送至看守所。看守所表示,依她的身體狀況,原本不符合收押條件,但因牽涉「收監」事宜,需與監獄聯絡。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則表示,既然法院已作出「收監」裁決,監獄便會執行。其後,看守所將馬玲非法收押。12月24日,西山區法院人員到看守所向她傳達執行通知;12月25日,她被送入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入監當天,馬玲接受入監體檢。家屬轉述,監獄人員告知,先前多次體檢結果顯示她患有十餘種疾病,腫瘤可能持續增大、惡化,甚至轉移至其他臟器,最終可能引發休克或臟器功能衰竭。
12月26日,馬玲被送往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當日檢查結果顯示,她的病情已進一步惡化,醫院隨即發出病危通知書。家屬得知消息後,立即要求監獄為她辦理「監外執行」,但獄方以「有程序」為由推諉。
2026年4月26日,監獄李醫生致電家屬,告知馬玲於4月20日在昆明延安醫院接受體檢,結果顯示腫瘤已增至9釐米,癌症進入晚期。4月27日,家屬向獄方遞交《暫予監外執行申請》;5月9日,醫院再次下達病危通知。
6月19日晚間,監獄獄警及一名醫生通知家屬,馬玲出現便血情形,中心醫院已發出第三次病危通知。醫生表示,她的病情可能持續惡化,便血最終恐危及生命。家屬再次詢問監外執行的辦理進度,楊姓警察稱申請仍在程序中,已有一些進展,但未說明具體內容。
6月22日,家屬再度致電監獄查詢,對方僅表示會將情況轉告負責警察。至2026年7月,病危中的馬玲終於以「監外執行」方式回到家中。
家屬表示,2026年9月,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凍結馬玲名下的一張銀行存摺及一張銀行卡,凍結期限為1年,涉及金額為人民幣6萬元。馬玲本人未接獲相關通知,因而無法領取單位每月發給她的人民幣2002元生活補助。家屬致電法院刑事審判庭詢問時,對方稱案件已移交執行局;家屬其後多次致電執行局,均無人接聽。
馬玲在長達27年的中共迫害中,曾多次遭綁架,兩度被非法勞教,並兩次被非法判刑。
馬玲離世後,家屬前往雲南大學離退休處詢問相關事項,對方表示,馬玲自2015年起已被停發養老金,因此她去世後不享有喪葬費及撫恤金。家屬認為,停發養老金的做法違法,已再次向雲南大學提出申請,要求補發她自2015年起遭停發的養老金,並支付喪葬費及撫恤金。
類似情況並非個案。一些高齡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判刑後,曾因健康因素於監外執行刑期,其後又被送入監獄,部分人在收監不久後離世。
其中,山東科技大學退休高級工程師馬俊亭於2019年被判刑3年、緩刑4年,並在監外執行。2025年,山東泰安市稱其先前的監外執行作廢。同年6月5日,已無法自理、需依靠輪椅行動的馬俊亭被送入濟南女子監獄,並於8月7日離世,距離入監約兩個月。
從馬玲到馬俊亭,這些事件引發外界對多項問題的質疑:對已罹患重病、生活無法自理的高齡人士,收監決定如何作出?收監前是否充分評估其健康狀況?家屬提出的監外執行申請,又是如何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