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再度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制措施。據悉,自11月15日起,北京市全域範圍將實施「禁飛、禁存、禁運」等嚴格規定。
根據《北京日報》的報導,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於11月15日生效。規定指出,北京市全市範圍內被劃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制區域。在沒有特殊保障情況下,除非有法定要求,否則禁止在北京行政區域內進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活動、持有或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和其核心零部件,同時也禁止運輸、攜帶相關設備進入北京行政區域。
新規還要求特殊保障部門需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屬地,以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在特殊保障狀況下的飛行活動必須遵守相應的規定。
新規實施後,北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除非有其他法定規定,否則不得在北京設置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倉庫或臨時存放點等地點。任何在北京存放的設備必須在2026年11月15日之前轉移到市外。
報導提到,北京市民對現有無人機的處置方式包括自行攜帶設備離開北京、官方提供的現場回購、報廢回收以及郵寄出京等三種處置管道。
今年5月1日,北京已實施了《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對無人機的飛行、銷售、運輸和存儲等進行了嚴格限制。此次修訂後,管制措施進一步升級,不僅限制了飛行和銷售,更擴大至禁止持有和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