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最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即將於11月15日正式生效。這項修訂法案將在北京市整個行政區範圍內實施嚴格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措施,其中包括「禁飛、禁存、禁運」等限制。
根據報導,根據新《規定》,北京市將成為完全的無人駕駛飛行空域。在未經法律規定或特殊安全情況下,北京市行政區內禁止進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活動,禁止持有或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零件,同時也禁止運輸、攜帶相關設備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
新法案要求特殊保障單位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以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對於特殊保障情況下的飛行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新的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各個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北京市設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儲存場所,現有在北京市內的設備必須在2026年11月15日之前轉移到北京以外的地方。
報導指出,北京市民在處理現有無人機時,可以選擇自行攜帶設備離開北京,或者利用官方提供的現場回購、報廢回收以及寄遞出京等三種處置管道。
在今年5月1日已實施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之後,對無人機的飛行、銷售、運輸和存儲等進行了嚴格的限制。此次修訂法案則將管控力度進一步升級,不僅限制飛行和銷售,更擴大至禁止持有和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