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7日訊】(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杭州市蕭山區居民曹國紀的私宅,去年4月在未接獲通知的情形下被強拆了,至今未獲賠償。
曹國紀的私宅近800平米,但拆遷辦只願按人口補償200平米,曹國紀和妻子都不同意。曹國紀的妻子本是一家國企的經理,因與拆遷辦無法達成補償協議,反被國企開除了。曹國紀告訴記者,該地區2021年就開始拆遷,但拆遷辦並無任何手續,說白了,就是倒賣土地。
房屋強拆無通知
2024年4月29日,杭州市蕭山區蜀山街道拆遷辦強拆曹國紀房屋時,曹的母親黃雲娟正在房屋內,一群不明身分的人員衝進去,將黃雲娟拖出房子,然後開始強拆。
當時正在上班的曹國紀接到鄰居電話後趕回,路口已被全部封鎖,他被警察擋在外面。他回憶說,「他們(拆遷辦)開始說是拆旁邊的房子不小心把我的房子拆壞了,後來他們索性就把我的房子變成違法建築,一棟價值數千萬的房屋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被強拆掉。」
曹國紀向110報案,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2024年5月29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稱經調查認為(拆遷辦)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曹國紀說,沒有任何法律文書,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沒有事先通知,沒有穿制服,沒有出示工作證件,逕行將戶內人拖出,強制推倒房屋,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犯罪。
他說,「我告了公安局,去年1月時,有黑社會的人威脅我,我擔心會有強拆風險,2月份我向公安申請財產保護,但是4月29日強拆當天,警察將我攔在外面說是保護我的安全,而不是保護我財產的安全。」
「另外,我已經提交要求他們刑事立案,他們也不立案。依照法律,任何單位造成老百姓十萬元損失就是觸犯刑法,要立案的,但是他們也不立案。」
他說,若公安機關認為不立案決定是正確的,那麼就需製作相關法律文書答覆。他因此向檢察院提出對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行為進行審查,並要求立案偵查。
杭州曹國紀的私宅於2024年4月29日,在未接獲通知下被強拆了。(受訪者提供)
母親被強行拖出後 被強行安置在老人過渡房
曹國紀的母親被拖出房屋後,被強行安置在村裡的老年過渡房。曹國紀說,「更可惡的是,村裡面還向我們要房租費,交了八千多塊錢。」
曹國紀說,房子被強拆後,政府表示會有一個人來協商賠償,可至今快一年了,未曾有人來協商。
「我在強拆中一分錢也沒拿到,他們法律程序也沒有走,什麼補償決定書也沒有,直接上來就扒房子。」他說,「房子被強拆掉以後,我又向公安申請了財產保護,我的財物都在裡面,建築材料總有些價值,鋁合金啊什麼的,房子塌下來也有價值的呀,那麼這個東西他們又沒有保護。」
曹國紀說,「我們老百姓是弱勢群體沒辦法,現在把我晾在一邊,就拖著,反正房子拆掉了! 他們就跟強盜沒什麼區別。」
記者多次致電杭州市蕭山區蜀山街道辦事處,電話無法撥通。
責任編輯:鄭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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