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資委前副部級官員駱玉林。(大紀元合成)
【2025年07月14日訊】中共國務院國資委副部級官員駱玉林涉受賄罪、以內幕交易罪,一審被判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7月14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受賄、內幕交易一案。駱玉林被以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稱,1997年至2023年,駱玉林先後利用擔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原青海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原青海省經濟委員會主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長,青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億餘元。
2013年至2014年,駱玉林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
2023年5月,駱玉林落馬,11月16日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駱玉林被指控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公開資料顯示,駱玉林生於1958年8月,河南新野人,曾長期在青海省任職,歷任青海省財政廳副廳長、省經貿委主任,青海省副省長兼西寧市委副書記、市長,省政府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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