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的大饥荒年代,安徽亳州(当时称亳县)不仅饿死几十万人,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
当年的亳州人委办公室副主任梁志远曾披露:当时的食人现象「其面积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实属世人罕见」;「绝对没有一个公社没有发现吃人的事,有的大队几乎没有空白村庄」。
1960年4月后,食人现象达到顶峰,经常发生死尸刚被掩埋不久就不见的情况。有的村镇里,住户家中有人去世,为防止尸体被人扒出吃掉,就守墓多夜,直到尸体开始腐烂。有人吃别人家的死人,也有人死了被自家人吃掉,有生吃的,也有熟吃的。那时,在街头集镇摆设的肉摊中,有不少「猪肉」就是人肉冒充的。
当地民政局退休干部葛现德回忆说:在城父公社的葛鱼池生产队中,有一名社员的兄嫂在1960年去世,不满10岁的侄女被他收养。后来这侄女因食不果腹不幸饿死,就被他吃掉了。由于事情逐渐被人察觉,此人一直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后来更是患了病。
1960年3月28日,双沟公社王阁大队队员王某的小儿子饿死,经煮熟后,被夫妇二人吃掉,吃后二人即腹泻,三天后也死去,全家七口饿死五口,剩下两个孩子被送入大队孤儿院。
同年春,在大杨公社,刘匠大队朱寨村的朱李氏在全家四口已饿死三口的情况下,饥饿得无法忍受,就啃掉了死去的女儿的一些肉,结果引起腹泻,并被公社烟酒专卖主任任怀赞和检查人员们发现。此时,食人者已呈全身浮肿,处于半昏迷状态。
1960年5月25日,根据县委生活检查组长孙振林等汇报:魏岗公社逯楼大队陈营村的村民强烈反映当地一位马姓住户将其死亡的父亲煮熟吃掉,并将一部分肉剔下,以每斤1.6元充当猪肉卖掉。
有父亲吃亲儿子的。据大洋财政所离休干部孙传玺回忆,1960年,在大洋公社丁国寺西南邵庄自己娘家的邻居,就把亲生儿子打死煮吃了,全家8口人先后死掉。
亳州市技术监督局退休干部杨心宽回忆:1960年春,城父公社龙台庙大队韩老家村,16岁的村民韩某在父母死后就跟自己胞弟韩四生活在一起。同年3月,因饥饿,他把弟弟打死后,将头和脊背肢解扔进泥圈,把其余的肉放进锅里煮。被发现后,因未满18岁,被抓进强化劳动的「火箭营」中关押,几个月后在那死去。
在古城公社沼北大队河西王村,出现多户村民食人肉情况,大队屡禁不止,有行为恶劣者被送入「火箭营」后关押致死。
在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40多户人家中有25户被发现食人,严重时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人去坟墓扒尸体,社队难以制止。
在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村民们食人情况已经达到了半公开状态。
在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许多村民因饥饿食人。一次,该队一位多次食人肉的妇女把刚煮熟的人肉捞到盆里就被发现,连人带人肉都被带去,并召开批斗会。期间,有人因实在饥饿,忍不住上前拿人肉吃,竟导致当场引起众人哄抢,批斗会无法进行,宣布散会。
1960年3月下旬,丁楼大队李楼生产队一吕姓农民于17日开始,连续4天扒出女尸3具,煮熟后充当猪肉在菜桥闸工地售卖。
在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队员周某曾煮熟人肉充当猪肉在村里卖,被县委农工部科长李延荣等人发现后责令其埋掉,周某当场逃跑。
在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13岁男童连臣被同村一名57岁村民被杀掉后,一部分尸体被杀人者当晚吃掉,剩下的被拿去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