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巡2月14日在金厦海域取缔大陆「三无」渔船过程中,两陆籍渔民因船只翻覆死亡,事件争议延烧至今。事实上大陆各地对于「三无」船舶也积极查缉。广东珠海近日就再度发布一份通告,明文规定凡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一律禁止离港,并将予以没收取缔,依法销毁。
据上海澎湃新闻报导,珠海市公安局、海警局等九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海钓活动的通告》。这份通告指出,2024年2月29日,珠海市5艘出海钓鱼的船舶遭遇大风浪天气影响,其中3艘艰难返航,2艘遇险求救。1艘求救船舶上7人被救援力量快速救起,另外1艘遇险船舶上6人失联。
通告称,「当晚,海面天色黑暗、风高浪急、寒风刺骨,6人命悬一线。市委、市政府紧急调度,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等部门组织28艘船舶全力搜寻,经过3个多小时艰苦搜救,才于3月1日凌晨将6名遇险人员成功救起。」
通告表示,此次冒险违规出海行为引发的险情教训深刻,充分暴露了非法海钓的危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遏制海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决定在珠海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海钓活动专项行动。
这份通告提出包括:严禁「三无」船舶、证照不齐或失效船舶从事海钓活动。凡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一律禁止船舶离港,并予以没收取缔,依法销毁等多项具体规定。
通告并称,违反这些规定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海警、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