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蘋果日報》社長、前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曾在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出庭作證指控黎智英,並因此獲減刑。近日消息指,張劍虹疑似已提早獲釋;他在深圳參訪期間受訪時讚揚中國科技發展,並稱自己對相關罪行感到「懊悔」。外界質疑,這次受訪可能涉及被迫拍攝認罪影片。
認罪作證後獲減刑,原定2028年出獄
涉及《蘋果日報》案的9人,因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於今年2月被判刑。張劍虹因認罪,並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獲減刑55%,最終被判監6年9個月,原定於2028年3月出獄。
同樣認罪並擔任從犯證人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分別被判監7年3個月及6年3個月,原本預計分別於2028年及2027年出獄。11月2日有報導指出,3人均已提早獲釋。
目前,張劍虹實際獲釋日期及獲准提前出獄的具體原因,仍未明朗。
深圳參訪期間談「懊悔」
10月31日,張劍虹隨香港懲教署安排的「更生人士」參訪團前往深圳,先後參觀東江縱隊司令部舊址,以及科技企業百度的無人駕駛汽車項目。
他其後接受鳳凰衛視訪問,稱讚中國科技進步,並表示對自己於2019年「煽惑抗爭」感到「懊悔」,希望獲得「一個更生的機會」。對於事件,相關部門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不作評論。
受訪形式引發「電視認罪」質疑
有分析指出,張劍虹此次受訪的模式,與過去常見的「電視認罪」存在相似之處。不同的是,中國內地的相關「認罪」或「悔改」訪問,通常發生在當事人被羈押或被檢控期間;香港這次則是在當事人出獄後出現。
資深評論人劉細良認為,張劍虹的情況顯示,《國安法》實施後,即使服刑人士已刑滿出獄,仍未必能得到真正自由,而可能處於牢獄以外的「大監獄」之中,言行受到當局控制與監視。他表示,當事人未必擁有不參加體驗團、或不讚揚中國發展的自由。
劉細良又稱,從這段訪問中所見的並非國家的偉大與驕傲,而是無力感與悲哀。他預料,若張劍虹出獄後的言行不符合官方心意,或不配合官方要求,仍可能面對隨時再被拘捕的風險。
人權組織提出質疑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在X平台發文質疑:「又一名香港人疑似被迫拍攝認罪影片?這次是政治犯、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在官媒上讚揚北京。」
該組織表示,張劍虹的說法與其觀察到中國被拘留者遭強迫進行電視認罪時的模式高度相似,並提及其《劇本和策劃》報告。
過往亦有國安案件人士被安排赴深圳
這並非香港政府首次安排涉及國安案件的人士前往深圳接受所謂「愛國教育」。曾與黃之鋒等人共同成立政治團體「香港眾志」的周庭,於2023年底抵達加拿大後披露,她早前服刑並獲釋後,國安人員仍要求她到中國內地參觀「經濟發展成果展覽」。
周庭其後在加拿大升學,並決定流亡海外。事件發生後,香港政府表示將對她實施終身「追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