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一名黃姓男子2019年11月在一家彩票投注站花費32元人民幣購買「雙色球」福利彩票,中得1,113萬元大獎。然而,他因遺失彩票,直到兌獎期限屆滿兩天後才找回票券,最終未能領取獎金。
黃姓男子其後將彩票中心告上法院,主張應支付全部1,113萬元獎金,並賠償延遲兌獎造成的利息損失。不過,法院認定彩票中心未構成違約,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黃姓男子在一審後表示不再上訴,並已繳納8.8萬餘元人民幣案件受理費。
黃姓男子於2020年1月意外找回遺失的彩票後,曾請原投注站開立證明,確認自己曾在該店購買彩票並中獎,隨後持票前往彩票中心申請兌獎。
彩票中心以兌獎申請已超過開獎日起60個自然日的法定期限為由,拒絕發放獎金。黃姓男子則認為,彩票票面未標示60天兌獎期限,且彩票中心交付的票券也未載明開獎及兌獎資訊,因此主張彩票中心違約。
彩票中心表示,福利彩票官方網站已發布開獎公告,並明確說明中獎者必須在開獎日起60個自然日內領獎,逾期即視為棄獎。此外,在兌獎期間內,彩票中心曾3度透過「今日頭條」發布文章尋找中獎人。
彩票中心並指出,未在期限內兌領的獎金,依相關規定納入彩票公益金。
法院查明,2019年11月3日的開獎影片與公告均可在福利彩票官方網站查閱,公告內容已記載兌獎期限及逾期後果。法院也確認,黃姓男子曾致電彩票中心客服,表示自己中了1,100多萬元,但在找回彩票時已超過期限兩天,詢問是否仍可兌獎。
法院認為,黃姓男子未能在期限內領獎,原因在於其自行遺失彩票;彩票中心並無違約情形,因此駁回其所有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