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港區國安法》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在香港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等人遭判刑7年以上後,中華民國陸委會譴責此舉,指責《港區國安法》侵犯民主人權,並呼籲停止政治迫害。
香港高等法院於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不認罪的李卓人和鄒幸彤分別被判7年和7年3個月,而承認罪名的何俊仁則判刑5年2個月,法庭亦裁定對支聯會罰款150萬港幣。
陸委會發布新聞稿強烈譴責香港法院對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的判決,認為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進行政治審判,背棄民主價值,對「一國兩制」進行披露。
陸委會指出,中共曾宣示民主是重要價值,卻對香港支聯會等民主倡導者加以控罪,詢問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名何由而來。陸委會籲請中共及港府即刻釋放因行使基本權利而遭囚禁的民主人士,國際民主力量將同步支持香港,守護民主與自由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