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空间有人发文指,今年6月起,安徽执法单位跨省抓捕超过50名耽美小说作者,因为他们在台湾网站海棠文学城发表描写男性情爱作品。
具体罪名是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当中有人被判刑5年。据称有被抓者四处筹款支付罚款及争取轻判。
事件曝光后,大众的关注点在于地方政府执法是否「远洋捕捞」,即以跨省抓捕方式以收取罚金或冻结资产来填补自身财政缺口。除此之外,判刑标准亦遭到质疑。
几乎与此同时,另一注册地为北京的网络小说平台晋江文学城被淅江消费者权益组织约谈,同样惹来争议。
多名作家遭跨省抓捕
海棠文学城是成人付费阅读网站,服务器设于台湾,内容主要为耽美小说。「耽美」一词原指唯美浪漫,后被逐渐表述为男性之间的爱情故事。
早在6月,海棠文学城多名作者停止更新,其后网络流传涉事作者或其家人帖文,展示被捕及保释通知书等数据,宣称被捕后需要公开筹款支付罚款,亦有作者被质疑藉此诈骗。
直至2024年12月19日,微信公众号「水瓶纪元」发布文章引发公众关注。
该文整理称,逾50名作者自6月20日起分批以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捕,两名海棠文学城经销商则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捕。11月开始,不同被告从重庆、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前往安徽接受审讯,部分案件判刑的结果近日陆续出炉。
该文称,作者「远上白云间」(亦称「云间」)因积极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另一位作者「一蟹不如一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两年;部分未能筹集资金退赃的作者,如「辞奺」被判刑五年半。文章附载的其中一张判决书摘录截图,「远上白云间」的罚金达184万人民币。
微博有自称为「远上白云间」家人及「一蟹不如一蟹」本人的账号,分别发布帖文及贴出刑事判决书,刑期与该文相同。
BBC中文未能独立确认被告人所在地及判刑结果等资料,亦未见当地政府的公告。惟翻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官网的开庭公告,自11月至今,至少有12人因「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进入庭审程序。
安徽省公安厅和绩溪县法院暂未回复记者的查询。
质疑判刑标准
舆论形容「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质疑判刑标准,亦有网民认为需要规管相关作品。
阿诗(化名)是资深耽美小说读者,有近十年经验,钟情此类题材的想象力丰富,她过去有接触海棠文学城的作品,亦会以「小黄文」形容。对于耽美小说是否淫秽,阿诗表示,「不看的人可以不看,但没有理由干涉我们的圈子」。按其理解,因海棠网站设于台湾,一般中国读者需要翻墙及注册用户方能阅读相关作品。
对于有作者被捕,阿诗感到惊讶,「自己不了解原来有这样一条严厉的红线」,中国过往有多宗真实伤害个人身体的性侵及偷拍等,但量刑亦未必如今次海棠案般严重。她表示,主要透过读者圈流传的网络讯息了解事件,但对于具体罪名及判刑根据等信息仍不清晰。身在读者圈,阿诗也感到大家的不安,「何时会轮到自己?看(文章)又有无问题?」
按照中国刑法第363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视乎情节严重程度,可处罚金,并判三年或以上至无期徒刑。
刑法亦定义,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及图片等均属「淫秽物品」,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及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和艺术作品除外。
另根据中国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的法律解释,法院应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金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拘捕网络作家的同类案件在2018年已有发生。
笔名「天一」的小说作者被安徽一家法院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十年半有期徒刑,罚款5万元。导致其入狱的作品为《攻占》,判决结果引起巨大争议,质疑刑期过重。
安徽芜湖县官方媒体当时报道,《攻占》具体描写男男同性恋性行为,充斥着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不堪入目」。芜湖公安局当时亦跨省前往江苏淮安,拘捕小说作者。
什么是「远洋捕捞」?
围绕案件的网络讨论,当中不乏「趋利执法」及「远洋抓捕」的留言。
12月16日,中共官媒《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发表题为「『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的评论,定义远洋抓捕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呼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评论未提及跨省抓捕网络作家一事。
中国地方政府跨省办案近期频频惹来争议。去年一名北京游戏公司总经理遭内蒙古警方跨省拘捕,当事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突然死亡;今年5至6月间,外省某县公安局 2 名警察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报告提及,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曾在一个专题研讨会上提及,随着网络犯罪、金融犯罪日益增多,牵连的管辖机关也越来越多,导致异地管辖出现混乱。
中国总理李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调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晋江文学城遭约谈
与此同时,晋江文学城遭约谈一事,亦增添「远洋捕捞」的讨论。
12月9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网络影音、阅读内容付费平台召开约谈会,晋江文学城是六间缺席企业之一。12月15日,央视点名报导晋江文学城,指消费者在平台购买所有章节后,仍看不到小说结尾,浙江消保委表示就缺席约谈情况「一追到底」。
晋江文学城以「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发表声明称,公司在2006年成立,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在北京,隶属北京行政部门管辖,对异地约谈感惊谅和疑惑,又指北京公安曾特别提示警惕「远洋捕捞」、异地非法定机构约谈及未经当地行政部门。
声明亦解释称,网文连载发布是常识,「以一部连载作品得出消费者付款后仍看不到结尾的结论,堪称荒谬」。
《第一财经》昨日引述两名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称,浙江消保委不是「远洋捕捞」,因消保委有权异地监督,调查、调解消费者的投诉,属其法定的公益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