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訊】一審開庭4個多月後,曾長期在公安、紀檢系統任職的遼寧大連市政協前主席郝宏軍被判無期,其被指受賄7498萬餘元人民幣。郝宏軍曾因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12月26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一案。郝宏軍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2006年至2023年,郝宏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98萬餘元。
2023年2月5日,郝宏軍在任上落馬,同年7月被「雙開」,8月被逮捕,12月被提起公訴,今年8月22日一審開庭。
今年62歲的郝宏軍,曾在遼寧公安、紀檢系統工作,擔任過遼寧阜新市公安局局長,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6年6月,郝宏軍任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8年1月,他擔任大連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9年12月,郝宏軍調至遼寧省紀委,擔任過遼寧省紀委副書記。2022年1月,郝宏軍成為大連市政協主席,直至2023年2月在任上落馬,成為當年遼寧「首虎」。
另據海外明慧網報導,郝宏軍任阜新市和營口市公安局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郝宏軍的相關責任。
責任編輯: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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