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7日訊】(記者劉毅報導)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凍結中國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在全球的77億美元資產,而且決定委任中國恆大清盤人為許家印資產的接管人。
綜合多家香港及大陸媒體消息,香港高等法院表示,接管人將負責查明、保護和保全禁制令下的資產。法院同時任命高露雲律師行的Keith Ho為「監督律師」,接管人須定期向其報告。
主審法官表示,「許家印根本沒有遵守資產披露令。」此前法院曾要求許家印披露其價值在5萬港元及以上的全部資產。
香港《明報》引述高院法官歐陽浩榮的話說,雖然代表許家印一方的律師稱委任接管人並無必要。但法官認為,許家印未能遵守有關披露命令是問題所在,加上認為許家印有耗散手上資產的可能,恆大清盤人未必能確定許的總資產有多少。根據清盤人的調查顯示,許家印及關連方透過代理人戶口持有資產,很多並非屬於許家印的戶口,因此需要委任接管人去跟進。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已解除部分保密令,相關判詞內容已在媒體報導中披露,但法院的正式判決書全文尚未公開發布在公眾可查閱的數據庫中。
公開資料顯示,在普通法系中,清盤人(Liquidator)與接管人(Receiver)職能不同。前者主要承擔清算公司資產、分配債權、註銷公司的職能。後者則承擔接管並保全某人或某公司的特定資產職能。針對財產或資產而言,接管人的職能針對性更強。
2024年1月,中國恆大被判令清盤,黃詠詩、杜艾迪獲委任成為清盤人。2024年3月,清盤人訴請追索許家印、夏海鈞、潘大榮等人2017—2020年工資獎金分紅等約60億美元,在此之前,許家印等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6月25日,法庭阻止許家印調動港內名下達600億港元的資產離港、處置境內外任何資產,包括港英美6個物業、3架私人飛機、2艘遊艇、2輛勞斯萊斯、33間香港、英國、BVI及開曼群島公司以及7個銀行帳戶;阻止夏海鈞調動港內名下達600億港元的資產離港、處置柏傲山物業及款項和5個銀行帳號。
2025年9月16日上午,判令由清盤人黃詠詩、杜艾迪作為接管人,接管許家印資產。
目前,中國恆大債務總額超過2萬億人民幣。據北京攸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攸克地產」9月16日透露,根據清盤人提供的情況,截至2025年7月,中國恆大在境外可變現金額合計僅有2.55億美元,其中,中國恆大直接持有資產的可變現額度只有1100萬美元,清盤人回籠的只有1.67億美元。這與恆大數以萬計的巨額債務相去甚遠。
責任編輯:鄭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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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凍結中國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在全球的77億美元資產。圖為中國恆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資料照。(胡思仁/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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