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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訊】近日,浙江一家公司的前總工程師李先生表示,自2016年起,他應公司要求以個人名義多次向銀行貸款,累計金額達數百萬元(人民幣,下同)。2024年公司破產後,這些實際由公司支配的貸款成為其個人債務,至今未能解決。該公司多名中高層員工也面臨相同困境,貸款總額超2000萬元。公司負責人承認債務屬實,但稱「無力承擔」。
據浙江廣電報導,李先生提供的員工貸款情況顯示,為公司貸款的員工共8人,金額高達2500萬元。
李先生於2010年入職浙江宏廈建設有限公司,曾任總工程師,自2016年起幫公司貸款。2024年3月,李先生再次以個人名義向海寧農商銀行貸款300萬元,由公司擔保。
他表示,初期公司會轉帳給他還款,但到了2025年年初,公司稱沒有資金還款,讓李先生辦理貸款展期,將還款日期延至2025年9月20日,目前該筆貸款本息加罰息已累積至310餘萬元。
李先生稱,公司找到其頂頭上司通知他,讓他幫忙貸款。
除了在銀行貸款,李先生還於2023年8月以個體戶名義,在海寧民間融資服務中心貸款820萬元,年利率6.48%,此筆貸款「一分未還」。
而公司經營惡化,於2025年7月進入破產程序。
為明確債務責任,李先生曾讓公司出具《承諾書》,其中寫明貸款資金由公司完全支配使用、公司承擔全部還款義務。他提出訴求:將員工名下債務轉移至公司破產債權中處理,並解決民間融資貸款問題。
浙江宏廈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先生稱,早年項目效益好時,銀行允許項目經理貸款,後期因工程減少、經營惡化導致貸款無法償還。他承認貸款是為公司經營,員工作為貸款人、公司作為擔保人,但表示「我也在想辦法後面這幾年給他還了,其他的我現在也沒辦法」。
對於貸款總額,他承認員工在農商銀行貸款約兩千餘萬元,另包括李先生民間融資的820萬元均屬實。
責任編輯:方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