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蔣益芬於6月11日再次被社保局逼迫退回18年的全部退休工資,共計36萬元。蔣益芬已曾兩度被非法判刑,共關押7年。她現年72歲,曾多次遭受不公平待遇。
蔣益芬早年因疾病困擾,自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病痛竟神奇消失。但2001年及近年因修煉信仰多次被非法判刑,丈夫也曾被非法拘禁,家庭深受影響。
不公正的做法也波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如辛勞工作多年後被判刑的徐玉芝和王建勝等,他們在被實施經濟迫害的同時,也面臨退還退休金等困境。
中國公民的養老金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不應因政治因素遭受扣發或要求退還。但各地社保機構的違法行為和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仍在持續,受害者難以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