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講的,是中國近代史上極具諷刺的一幕。
1967年的夏天,中南海風聲鶴唳,一群造反派闖進劉少奇的辦公室,要把這位時任國家主席拉去批鬥。劉少奇慌了,順手抓起一本《憲法》,大聲抗議:「我現在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可以侮辱我個人,但不能侮辱國家!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你們破壞憲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結果呢?這群造反派愣都沒愣一下,繼續群情激昂,把他批得狗血淋頭。
為什麼憲法保護不了劉少奇?為什麼憲法在文革中連一張廢紙都不如?
更諷刺的是,這本憲法,正是劉少奇當年參與制定的!
劉少奇的徹底墜落
本故事開頭的一幕發生後一年多,1968年10月,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給劉少奇蓋棺定論:「叛徒、內奸、工賊」。永遠開除黨籍,撤銷一切職務,繼續清算。
他一度被單獨關押在中南海福祿居。此後,由於精神狀態和生活狀態惡化,再加上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劉少奇的身體越來越差,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1969年10月,已經時日不多的劉少奇被送到河南開封,一個月後就去世了。
這位中共二號人物,國家主席,最終死在一間破舊的小屋裡,連死訊都不准公開。死亡證明上用了「劉衛黃」的假名,專案組的人冒充他的兒子劉源的名義申請火化。
但更諷刺的是,這一切並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為劉少奇自己,曾是這套政治邏輯的設計師和執行者。
幫毛澤東「造神」
劉少奇的悲劇,要追溯到1940年代延安整風時期。那時,毛澤東要在黨內樹立絕對權威,劉少奇是最忠實、最賣力的助手。
1945年中共七大,劉少奇作《修改黨章的報告》,整整105次提到毛的名字,毛澤東思想被他定為「唯一正確的指導思想」。在劉的努力下,毛澤東第一次被供上「偉大領袖」的神壇。
到了文革,毛的個人崇拜達到巔峰,全國唱「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毛的話「一句頂一萬句」。
當一個人被供成「神」,他就是法律,就是憲法。毛要劉少奇倒,誰敢阻攔?
信奉「黨治」而非法治
毛澤東說過:「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要靠決議、開會。」他甚至公開喊:「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篇社論,全國執行。 」
劉少奇完全認同:「法律只能做參考,黨的決議就是法。」
這意味著,憲法從誕生那天起,就注定是裝飾品。在毛和劉的心裡,最硬的規則只有一個:黨的權力至上。
黨不是抽象的,黨要靠人執行。到十年文革時期,隨著對毛的神化,「黨治」逐步變成毛一人獨斷專行,也就是「毛治」,毛想打倒誰,就打倒誰。毛一人說了算,誰不聽?下場比劉還慘。
這樣的情況下,劉少奇舉著憲法呼救,豈不是自打耳光?
推動「以階級鬥爭為綱」
所謂「以階級鬥爭為綱」,就是把政策法律作為階級鬥爭的工具。雖然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這個權利、那個權利。但是,一旦這個公民被打入「階級敵人」的範疇,就淪為黨可以任意打擊的「賤民」。
中共當政後,劉少奇長期是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他在1955年就說過,「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
換句話說,法律是鬥爭工具,而不是需要遵守的底線。
毛澤東發動的歷次權力鬥爭中,毛都自認為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統帥,毛的政治對手都被打成「資產階級」代理人。從高崗、饒漱石,到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到劉少奇、鄧小平,莫不如此。
劉少奇當年幫毛搞「反右」,打彭德懷,用的就是「階級鬥爭」這套邏輯。現在,這套邏輯成了他的絞索。
1966年文革爆發不久,毛就將劉少奇打成「資產階級司令部」的總頭目。憲法怎麼可能保護「階級敵人」的總頭目呢?
讓政法機關做「馴服工具」
1955年,最高檢察長張鼎丞匯報工作,劉少奇拍板:「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著眼睛蓋章。這樣做也可能有錯,這在黨內可以講清楚,但對外,都要由檢察院出面擔起來……如果檢察院不做黨的擋箭牌,民主人士就會利用這點來反對黨,結果可以說等於是檢察院反黨。」
劉甚至警告:「檢察院要做黨的擋箭牌,……不然,就是違犯了黨的紀律,要受黨紀的制裁。」
於是,政法機關從此變成打人的棒子。
文革一到,毛澤東只要一聲令下,這個棒子瞬間打到劉的頭上。造反派的批鬥,公安的關押,檢察院一句不吭。
在這樣的情況下,「憲法」連雞毛都不如!
追隨毛製造無數冤案
毛澤東製造的政治冤案,劉少奇幾乎次次站台。
1955年,毛製造了「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胡風反革命集團」「潘漢年、揚帆反革命集團」等冤案,劉都是積極執行者。1957年的反右運動,1962年的習仲勛冤案,劉不僅不提憲法的尊嚴,反而落井下石。
在毛將這些「階級敵人」打倒時,劉少奇不僅沒有想到捍衛「憲法的尊嚴」,反而經常充當落井下石的角色。
尤其廬山會議,彭德懷因為講真話被打倒,劉少奇落井下石,罵彭「魏延的骨頭」,甚至公開說:「所有人都可以平反,唯獨彭德懷不能!」
文革結束後,中共對「以彭德懷為首的反黨集團案」作了平反。回過頭來看,劉少奇對彭德懷的批判,全是誣陷不實之詞。
劉少奇幫助毛澤東整人的時候,他可能是為了自保。他可能沒想到,即使自己成了中共的二把手,也是毛澤東一句話就能把他拉下馬。
主持中央工作後整了許多人
1962年中共七千人大會後,毛澤東退居二線,劉少奇在一線主持中央工作。劉主持中央工作期間,也整個不少人。舉幾個例子。
1964年四清運動中整人。當時,劉少奇之妻王光美到河北省撫寧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蹲點,「創造」了一個所謂「桃園經驗」。得到毛認可後,劉帶著王光美在全國到處作報告,推廣「桃園經驗」。
「桃園經驗」的一大特點就是:以「逼、供、信」殘酷整人。
據文革史專家宋永毅的文章介紹,在劉少奇、王光美直接指導的四清運動中,共逼死近7.8萬人,在城鄉共整了530多萬人,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冤假錯案。
文革初期派工作組到大學、中學整人。
1966年5月,毛澤東發動文革的「五一六通知」,是在劉少奇主持下通過的。劉當時不知毛要打倒他,以為毛又要發動一場反右派運動。運動初期,劉派王光美率工作組到清華大學「指導」運動。
在王光美的「指導」下,工作組把清華大學校長蔣南翔和所有副校長都打成「黑幫」,責令全體幹部「靠邊站」、接受批鬥。清華師生形容當時的亂鬥場面是:「遊街一大串,鬥爭會一大片,勞改一大隊」。全校500多名幹部中,被打入「黑幫勞改隊」的竟占70%。
受害者當初也是整人者
劉少奇的死充分地表現出中共內鬥「你死我活」的殘酷性,但是劉少奇自己作為文革的受害者,也同時是這一罪惡歷史的製造者之一。
在中共幾十年的政治運動中,往往都是這樣,受害者經常先是迫害者,為最後迫害他們致死的政治運動推波助瀾。
就連劉少奇的兒子劉源在1999年時也曾承認:「不管有多少客觀原因,他身為國家主席,沒有能阻止國家陷入大災難;作為黨的最高領導,沒能制止黨受到大破壞;作為人民信任的領袖,沒能保護人民免受巨大的損失。算不算一種失職呢?我想,這是不能以『維護黨的統一』,或為了黨和革命的利益『委曲求全』來解釋的。」
劉少奇的倒台,不是因為個人陰謀,而是中共體制的必然結果。
在這個體制裡,沒有法律,只有權力;沒有安全,只有鬥爭。因為中共的本質,就是靠一場又一場的政治運動,不斷內鬥,來維持統治。
所以,今天倒下的是劉少奇,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人。
——《百年真相》製作組
責任編輯:連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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