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近期密集公布高官遭查,被开除公职或党职的讯息,对台官员也榜上有名。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公告,前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予以开除公职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中共中纪委指出,经中共中央批准,大陆国家监委对第十四届大陆全国人大前常委、台盟中央前常务副主席李钺锋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公告称,经查,李钺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
公告还说,李钺锋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因此,公告指出,李钺锋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大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此之前,今年大陆全国「两会」后,中共中纪委持续进行政坛整肃,其中就包括在3月23日,公布了时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的讯息。当时,李钺锋才刚在3月12日,于北京出席了台盟第十一届中央常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李钺锋所属的台盟全称「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年在香港成立,早期盟员多为过去台湾日治时期的台湾共产党成员,目前总部在北京,为大陆八大民主党派之一,也是大陆推动对台统战工作的重要党派和组织。
其中,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简称台盟中央,是台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而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是大陆所谓「正部长级」高官。
据大陆官方公开信息,李钺锋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但籍贯显示为「台湾桃园中坜」, 担任过台湾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十一届大陆全国政协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