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7日訊】近日,羅帥宇墜亡事件再次成為海內外輿論關注的熱點。
據羅帥宇的父親講,湘雅二院負責人等人曾找到他們,願意付1500萬元,讓他們噤聲,被他們拒絕。
對於一個農民來說,1500萬元可是一筆天文數字般的巨款。到底是誰決定花這一筆巨款讓羅帥宇的父母封口?這背後隱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羅的父母為何寧可不要1500萬元巨款也要追尋真相?
羅帥宇是湘雅二院的研究生,研究方向為腎移植;2024年5月8日,就在他研究生即將畢業的前一個月,早上8點零7分,卻突然墜樓身亡,年僅28歲。
長沙警方認定,羅帥宇係「自殺」。但是,羅的父母和很多民眾都不接受這個結論。羅的父母根據他們掌握的材料,2024年12月24日,向中共國家衛健委等部門進行了舉報,在國家衛健委等部門長時間沒有回音的情況下也在網上進行了舉報。
2025年6月13日晚,湖南省衛健委發布一份4500字的通報,全盤否定羅帥宇的父母及民眾的質疑,堅持認定羅帥宇死於「自殺」,不予刑事立案。
這份通報,羅帥宇的父母親友不接受,許多民眾也不接受。通報不僅沒能釋疑,還引發更多質疑。我大致疏理了一下,至少有以下十個疑點:
第一,羅帥宇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
從警方給出的羅墜樓細節看,羅是從他住的13樓爬到15樓,再翻過一個高1-1.5米的護欄,再貓著腰,從一個僅高80厘米的狹窄隔離孔跳下,頭部墜地點距宿舍樓牆體4米,再反彈到約7米處。
據警方講,當時,羅的宿舍裡只有他一個人,兩個室友都不在。他為什麼不直接從13樓的窗口跳下,還死得那麼複雜?
基於物理規律,人體從15樓墜落地面後反彈3米概率為零。羅的身體是如何從距牆4米處「反彈」到距牆7米處的?
中共黨媒《上觀新聞》《新京報》都曾報導說,羅的宿舍有打鬥痕跡,破碎的眼鏡,還有拖拽痕跡和少量血跡。中共官方通報卻說:「房間內物品完好,未發現打鬥、搏鬥、拖拽等異常痕跡」。到底該信誰的?
官方通報稱,在羅的房間書櫃內有一單肩挎包,內有現金24,540元。在電子支付普及的背景下,羅的包裡為什麼有這麼多現金?是他從銀行取的,還是別人給的?還是他有什麼特別用途?包裡有這麼多錢,他為什麼要自殺?
第二,為什麼醫院自願支付羅家85.3萬元?
如果羅帥宇真的死於自殺,湘雅二醫院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是,醫院卻自願支付羅的父母 85.3萬元。
官方通報說,醫院給羅的家人提供了「人道主義慰問金」,但沒有提具體金額。85.3萬元是「人道主義慰問金」嗎?如果是,依據何在?
第三,為什麼必須簽字認可羅帥宇是自殺的才交還遺物?
羅墜亡後,醫院將他的遺物交還他的家人,這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但是,當羅的父母要求拿到他的遺物時,醫院卻要求他們必須簽署承認他是「自殺」的保密協議才行。
為什麼必須承認是「自殺?」為什麼不能懷疑是「他殺?」如果羅的父母不簽這個保密協議,醫院就拒不交還他的遺物嗎?這是什麼邏輯?
第四,為什麼刪除羅帥宇電腦中的大量信息?
羅帥宇的父母拿到羅帥宇的手機和電腦後,發現電腦裡面的數據已被刪除。
羅的父母請電腦專家恢復電腦數據後,發現裡面有羅收集的大量有關湘雅二院非法器官交易的材料。這些材料打印出來,多達1119頁,重達11.6斤。
這些數據是誰刪的?誰下令刪除的?是醫院,警方,還是其他人?
中共官方通報稱,「因手機、平板電腦設有開機密碼,無法開機」,因此,不承認刪除數據。既然如此,電腦專家從羅的電腦裡恢復的被刪除的多達1119頁與非法器官交易有關的信息又如何解釋?
第五,59份的器官捐獻都是合法合規的嗎?
羅的父母在舉報材料中,列舉了59份涉嫌造假的器官捐獻表。但中共官方通報稱,「50例捐獻器官的來源及去向全過程均可溯源」,「未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羅的父母在回應這個通報的說明中寫道:「(器官捐獻)倫理審查表漏洞百出:根據供體一個叫吳紅怡的11歲小女孩,父親姓吳,母親的信息缺失。但是,捐獻者親屬電話對應實名查詢卻是顯示叫一個謝更祥的男人,他又是誰呢?怎麼都不是這女孩的父親了呢?這是怎麼回事呢?」
「同時,在倫理委員會表決表當中,有一頂,醫療機構在摘取零件(器官)時,是否已進行了必要的、符合社會倫理道德的處理,選擇是或者否,都沒進行打勾選擇,屬於空白,但是倫理委員卻都簽字了,字體還比較雷同,捐獻這麼重大的事,選項審查都未選擇完成,就全部一律同意,表決材料就如此草率嗎?材料符合要求嗎?」
羅的父母僅舉了一個小女孩的例子,明顯不合法不合規;羅的父母講的「倫理委員會表決表」的打勾情況,明顯不合法不合規。
第六,是否存在活體摘取器官的問題?
羅的父母發布的錄音中,談到湘雅二醫院腎臟移植科的科研祕書宋某,要求羅收集3-5歲、6-9歲,男女各三例器官樣本,總共12例。也就是說,要收集12個9歲以下孩子的器官樣本。
宋某特別提到,要羅抽取小孩的下腔靜脈血至少10毫升,然後放到實驗室進行處理保存。宋某還特別提醒說,這個小孩是最難獲取的,因為血管比較小、腎臟很脆弱。
據當過醫生的時評人唐靖遠講,這段話是活體摘取器官的一個確鑿無疑的證據。因為從屍體上摘取一個器官做標本,它壓根就不存在抽取一定量的下腔靜脈血的說法,因為屍體的血液早就凝固了。
唐靖遠講,採集下腔靜脈血有多種科研用途,可以對供體的健康進行評估,以確保供體的腎臟或心臟是安全的,還可以用來評估供體器官的質量,以及評估受體排斥反應的風險等。
第七,158段錄音裡面還有什麼?
中共官方通報稱,羅的父母提供的158段錄音,「內容主要為2017年6月以來羅某宇工作、吃飯、閒聊等場景以及與他人通電話時的錄音」。
在羅的父母公布的羅與某醫生手術室錄音記錄中,羅說:「腸道是好的。」某醫生說:「錢不到位」。羅說:「切掉就壞死了,那他後面咋活呢?」某醫生說:「那就看他命了」。
錢不到位,就把好的腸子切了,不管病人咋活,這是正常工作交流嗎?這是刑事犯罪。
第七,40萬元轉帳是怎麼回事?
羅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湘雅二院以支付「勞務報酬」的方式,向羅發放了40多萬元。金額最多的一次是2023年8月轉入的36,600元,最少的一次是2023年2月轉入的8,426元。這些錢又通過微信轉帳形式,轉給腎移植科護士長方春華。
中共官方通報稱,經核查,湘雅二醫院根據績效管理辦法向腎臟移植科發放醫務人員績效,由科室根據職工實際工作量進行二次分配。但該科室違反醫院相關規定,存在將部分績效先發放至多名研究生帳戶,再轉至個別職工帳戶的現象。羅某宇近三年在讀期間,科室累計向其發放33.379萬元,其中29.526萬元分批次轉回科室原護士長,用於發放科室人員績效,剩餘3.853萬元為羅某宇個人績效。該行為反映出該科室在績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規範問題。
醫院為什麼不按正規程序發放績效,而是先將錢發到非正式員工的研究生帳戶上,再從研究生帳戶轉到護士長帳戶上?這些錢來路合法嗎?是不是販賣器官的非法所得?為什麼要這麼倒來倒去?
第八,湘雅二院是否給其他研究生也轉過帳?
據羅的父母講,羅的微信記錄顯示,還有近百名向方春華轉款的學生的名字出現在他的微信記錄中。通過這些學生帳戶,方春華收穫高達4000萬元非法人體器官移植黑錢收入。錄音證實,通過微信群組,湘雅二院相關人員方春華、謝續標、余少傑、高陳及劉翔峰等,利用無證研究生大量非法組織獲取並交易人體器官。
第九,湘雅二院是否存在大規模活摘器官問題?
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報告,湘雅二院是三級甲等醫院,目前為長沙規模最大的醫院。在中南大學所有附屬醫院中,湘雅二院的器官移植資質最全,可以進行肝、腎、心、肺、小腸、胰腺等移植。
該醫院自2002年開始,器官移植數量猛增,肝、腎實際移植量在全國居前列。而羅帥宇電腦資料中提及的謝續標,為該院泌外器官移植科副主任;余少傑為器官移植中心泌外器官移植科主治醫師,他們都被列入追查國際活摘器官責任人名單。
第十,自查自糾可信嗎?
中共官方通報講,聯合調查組由湖南省衛健委、中南大學、長沙公安局組成。中南大學湘雅二院正是本案直接利害關聯方,羅帥宇生前就在該院實習。湘雅醫院是湖南省衛健委直接領導下的最大醫院,彼此利害關係密切。長沙公安局是當初調查羅帥宇案的公安局。羅的父母就是因為對長沙公安局的調查不服,才不斷向上舉報的。
客觀公正的調查,理應排除上述三個單位,中共當局卻讓三個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單位自查自糾。其調查結論怎麼能夠服眾?
結語
其實,羅帥宇電腦中儲存的資料,涉及的正是2006年就在國際上被揭露出來的中共活摘器官這個駭人聽聞的違法犯罪問題。羅的父母之所以連1500萬元的封口費也不要,而堅持尋常真相,也是懷疑他們的兒子是因為不願昧著良心幹壞事,在收集證據,準備揭露湘雅醫院活摘器官的黑幕而「被自殺」。
中共官方發布的所謂調查結論之所以受到廣泛質疑,是因為有常識和良知的人,透過先前的報導,羅父母披露的事實,以及媒體經常上有大學生、中學生、小學生「被失蹤」、「被活摘器官」的報道,而認為官方結論不可信。
有人拿1500萬元讓羅的父母噤聲,最重要的原因,我認為很可能是企圖掩蓋湘雅醫院參與大規模活摘器官這一令人神共憤的嚴重犯罪行為。
首發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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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二院移植科實習醫生羅帥宇生前曾舉報該院涉非法器官移植。他於去年5月8日離奇墜樓身亡。其父在網上為其發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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