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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訊】近日,中國一則關於省級示範幼兒園園長孟希娟貪腐的判決,震動了教育界。其被指控,在未報告、未經幼教集團同意的情況下開設秦都偏轉幼兒園帳戶,將本應納入幼教集團偏轉幼兒園帳戶管理的託管費、伙食費、藝術班費等費用,以秦都偏轉幼兒園銀行帳戶及其他個人銀行帳戶進行收取。占有公共財物1079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構成貪污罪。而被告人始終堅稱「幼兒園是我個人承包經營,何來貪污國有資產?」
陝西省咸陽市淳化縣法院一審裁定:秦都偏轉幼兒園原園長孟希娟因貪污罪獲刑11年,責令退賠涉案資金1079.5萬元。並處罰金100萬元。
澎湃新聞報導,6月8日,從孟希娟家屬處獲悉,一審法院認為孟希娟係受偏轉電子委派到企屬幼兒園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不過,孟希娟的親屬仍堅持,偏轉幼兒園確係孟希娟租賃承包經營。1079萬公共財物實為幼兒園資本備用金,非國有資產,孟希娟不構成貪污罪。目前,他們已經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1993年,咸陽偏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國有關聯企業)成立了企業辦幼兒園。2005年,孟希娟接手管理,將這座幼兒園打造為省級示範園。2017年國企改制浪潮中,幼兒園隨非經營性資產移交至咸陽幼教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一份未被雙方認可的《幼兒園承租合同書》,公訴機關認為,孟希娟雖然與偏轉電子後勤管理部簽訂了兩份《幼兒園承租合同書》,但約定模糊、表述敷衍、序號混亂,其中一份甚至沒有約定合同期限,孟希娟個人與偏轉集團或其後勤管理部並不存在實際的承租關係,其係白小峰為配合辦理辦學許可證,並與孟希娟簽訂協議作為申報材料使用。
檢方指控,孟希娟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身分侵吞國有資產,而辯護方拋出關鍵證據:2005年孟希娟與偏轉電子簽訂的承包合同,主張幼兒園為其獨立出資運營,資金屬承包收益。
若孟希娟被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其私設帳戶、截留託管費的行為即構成貪污;若屬「承包經營者」,則可能僅涉及民事糾紛。
據審計報告,2019年1月至2023年7月,孟希娟通過擅自開設的「秦都偏轉幼兒園」帳戶及個人帳戶,截留應納入幼教集團管理的託管費、伙食費、藝術班費等共計1079.5萬元。檢方認為,這些資金本應納入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孟希娟的行為屬「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但辯護方提出質證:資金實際用於幼兒園日常運營、設施改造及教職工薪酬,甚至部分用於償還孟希娟個人墊資。這種「以園養園」的模式,在民辦幼兒園中並不鮮見。然而,一審判決明確,無論資金最終用途如何,其初始屬性為國有資產,未經合法程序轉移即構成貪污。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省級示範園,孟希娟曾是教育系統的「明星園長」。從解決職工托育難題到打造標杆幼兒園。
目前,孟希娟已提起上訴,二審焦點預計集中在三大層面:其一,承包合同真實性及效力認定;其二,國家工作人員身分的法律界定;其三,資金性質的實質審查。此案走向或將影響同類改制糾紛的司法判定標準。
教育界人士指出,案件折射出更深層矛盾:在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的政策背景下,如何界定公辦與民辦的邊界?如何防止「改制紅利」淪為個別人牟利工具?這些問題,遠比一紙判決複雜得多。
目前,咸陽幼教集團已啟動全市幼兒園財務專項審計,偏轉幼兒園的招牌或將易主。
責任編輯:方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