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Facebook Twitter Reddit Telegram Pinterest Email 中国艺术家郭珍明因在新疆进行音乐采风拍摄,被认定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3条,属“未备案擅自摄制电影”,文旅局拟对他处以人民币七万五千元罚款,并没收拍摄设备和存储素材。郭珍明说,他的拍摄行为是个人创作,是艺术采风的一个记录,没说要拍成电影,既没片厂也没有片花,只有一些拍摄素材。 #郭珍明 Post Views: 37,375
中共新法來了:外國人也可能被沒收財產甚至判死刑!韓紅為《抓特務》拉票;馬雲與阿里眾高管插秧圖啥?華男敗訴,美最高法院裁決拉響1200萬綠卡人警報|早安中國|大時局 @GoodMorning-China202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