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及其助理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被控收受中共資金並在台發展組織。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4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於11月6日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分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收賄等罪嫌起訴。其中,高金素梅被求處有期徒刑14年,張俊傑則被求處15年。
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後,認定高金素梅等人涉嫌觸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中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
檢方指出,高金素梅與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於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並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運作。張俊傑與陳智葟負責統領團隊的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事務;林怡君則擔任高金素梅及張俊傑的代理人,在兩岸之間居中往來,接受中共官員指示後加以傳達。
檢方認為,張俊傑一方面透過檯面上的方式,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以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的資源;另一方面,透過親友帳戶等檯面下管道,將約新台幣1億7000萬餘元的大額資金匯入國內。檢方認定,4人藉由引入中共資源,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此外,檢方指控,高金素梅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人員的授意與指示,在立法院從事多項行為,包括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質詢日本代表處並要求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利用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以及就課綱微調案於委員會中表達支持等。檢方認為,相關行為影響中華民國議事運作,並在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上進行抗議與發聲,對台灣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自2002年起擔任立法委員至今,本應遵守憲法、效忠國家、公正議事並善盡職責,卻被認定為競選連任及獲取不法利益,與張俊傑等人共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的資源與巨額資金,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
檢方並指稱,高金素梅罔顧法令,利用立委職權,就職務上行為,尤其在反軍購、兩岸、外交及國防等重要議題上,依中共官員授意於國會配合發聲及影響議事進行,屬內外勾連,情節重大。檢方表示,她在偵查期間推諉卸責、掩飾犯行,未見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至於張俊傑,檢方指出,他長期從事原住民族事務、主導原民團體運作,並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本應廉潔忠誠、戮力從公並依法行事,但涉嫌為牟取不法利益,與高金素梅等人共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資源及巨額資金,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檢方認定,張俊傑曾安排相關人員前往大陸地區,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並滲透原住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另依中共官員指示在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檢方指出,張俊傑事後為規避查緝而棄保潛逃,惡性重大,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檢方另表示,陳智葟與林怡君雖在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對其他共犯的犯罪情狀作出明確供述,但兩人的犯行對中華民國主權完整與國家安全危害甚鉅,因此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高檢署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均將秉持縝密蒐證、向上溯源及向下刨根的原則,以嚴懲不法並維護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