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阵子「北戴河暑休」一结束,随即出招制定各种新法,我国涉及两岸事务的官员就分析,这陆陆续续公开的5部新「法律」其共同处就是将「国家安全」概念上纲上线至产业、信息、商业,针对人流、物流、金流、信息流强化管理。也因为定义模糊、具高度任意性且将权力下放,将营造自我审查的寒蝉效应,两岸交流风险也因此大增。另外,官员分析由此也能看出习近平想在21大前巩固领导,为自己第四任期铺路。
中国近期陆续推出5部法律,包括7月1日上路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8月2日完成意见征集、但尚未公布正式实施时间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将于9月15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以及最近公布的《国防动员法》。涉及两岸事务的官员就说,这几部法律颁布时间点相当集中,也有许多共同特性,包括都将「国家安全」概念不断上纲上线,从传统的国安定义逐渐转向非传统国安概念,透过立法管理产业、信息、商业,甚至人流、物流、金流、信息流,全在「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大帽子下成为法律控管的对象,且未来不排除还会有新的修法或立法。
官员表示,这与即将召开的五中全会以及明年将举行的21大之前这段期间,中共加强社会维稳与安全管理有关,由于需要相对稳定的社会氛围,这几部法律等于在「以法而治」的框架下提供更多法律工具,以控制、塑造相对稳定的社会氛围。这些法律虽都以「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为名,但这两个概念本身相对空泛,可说是「空白支票」、「空白授权」。相关部门可依此法自行定义何谓「安全」、何谓「国家利益」,只要符合其自定义定义,就可运用这些法律工具对人流、物流、金流、信息流进行管控,这种不确定性将使两岸交流与人员往来出现更多不确定风险,主管机关必须提醒国人留意。
官员进一步提到,这几部法律中,有部分条文提供了跨境镇压合法化的法律来源。例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63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条,均提及只要「妨碍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可针对境外个人或组织查处,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此外,这些法律的执行单位也出现权力下放的迹象,最明显的就是《出境入境管理新规》,例如过往有关产业、商业安全是由商务部控管,如今下放至边境县市,赋予其执法权限。而10月1日将上路的《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授权范围更宽松,下放至县级公安,可针对人、载具(如手机、笔电)及讯息本身进行查处,包括扣押人员、载具,或要求就讯息内容做更多说明,如同给予一张空白授权的支票。
实际上就算没有立这些法,但诸多态样在中国均已发生。因此,官员说,这些法律某种程度是种「包装」,目的有二,首先是透过立法让地方获得授权,不必再由中央下达指令;同时藉立法达到宣示的效果,以营造自我审查或寒蝉效应。第二则是配合习近平破纪录的任期提供更多法律工具,强化其统治正当性,或至少可对外宣称中国是「法治国家」。
至于对中国内部来说,官员指出,这几部法律都在条文前段、尤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甚至在序言便标榜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等意识形态与价值。习近平近日在《求是》杂志刊文也将原本「党管」、「党治」的顺序倒转为「管党」、「治党」,反映出自习近平打破常规、由集体领导转为定于一尊,且在政治局常委及中央军委皆无人可挑战的情况下,「党」已从治理国家的角色转变为习近平治国的工具。配合这几部法律观察,便可看出意识形态走向更加封闭,并持续巩固习近平的领导地位,为其在21大第四任期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