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党媒《人民日报》28日报导,「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已于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据了解,现行《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7月正式实施,是国防动员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主要功能在于规范国防动员工作,明确公民与组织的权利义务,为建设巩固国防提供法治保障。经过十多年实践,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因此需要修订完善。
三大修法考虑曝光
此次修法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修订草案规定:「国防动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使党的主张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第二,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深入推进,近年来中国已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并制定出台《海警法》、《预备役人员法》等。作为国防领域重要法律,《国防动员法》也需做好修订衔接,确保法治协调。
第三,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近年来,中国国防动员体制已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军地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曾决定,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部分规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当前,法律修订时机已经成熟,需透过修法使国防动员法治建设与体制变化相适应,以更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国际背景:多国皆有动员法制
报导指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出台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此次修法旨在为建设巩固国防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