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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訊】4月27日,劉必安等1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判決。劉必安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其餘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5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據指控,2014年8月起,劉必安等人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格的情況下,以中戰華信集團有限公司及多家關聯公司名義,通過虛構投資項目、公開虛假宣傳等方式,以還本付息、許諾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314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大部分集資款用於兌付到期本息、發放員工工資及提成、個人使用和揮霍等,造成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61億餘元。
中戰華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11月27日,劉必安是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13億元,屬(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舉辦的)事業單位「輿情戰略研究中心」全資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該事業單位已於2023年11月被撤銷登記。
2023年8月,該公司在湖南的子公司被立案偵查,劉必安等涉案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4年4月,劉必安等人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列案件移送檢方審查起訴。劉必安通過李國富代持長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權,安排相關方向該公司提供資金3.35億元參與夢潔股份股權收購,該違規行為導致長沙金森於2023年11月被立案調查。
責任編輯:方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