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中級法院於8月20日一審宣判,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因集資詐騙、職務侵占及單位行賄等罪名,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法院裁定恆大集團與許家印有多項罪行成立,包括非法吸收存款、集資詐騙、單位行賄等,並處以巨額罰款。在同一案件中,許家印的兩子許騰鶴、許智健等共有56人也被判刑。
時事評論家陳破空指出,許家印之所以成為替罪羊,實際上是中共土地政策與人治體制運作下的必然結果。從鄧小平時代到習近平時代,中共對待民營資本的態度經歷多次轉變,而恆大集團的興衰也與中共的體制邏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面臨系統性金融風險時,中共采取了控制房企債務的新政策,導致恆大集團的崩盤。恆大因資金鏈斷裂、債務違約等問題,於數年內宣布破產並最終退市,成為全球負債最重的房地產開發商。
橫河評說中提到,許家印被視為整個中共房地產政策失敗的替罪羊。許家印的興衰反映了中共與私營企業間糾纏的深刻問題,許家印僅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政策」的結果。他強調恆大式的無限擴張是龐氏騙局,而中國土地財政制度也在不斷變化中影響著企業運作。
陳破空表示,許家印等富豪實際上只是「替黨打工、用人頭換財富」,代表了中共權力下的人治體制。他認為,中國的富豪往往成為制度下的犧牲品,這也凸顯了中國是人治而非法治社會的現狀。許多受害者或訴訟者難以獲得補償,因為中共更關心的是充實國庫,而非救濟民眾。
總的來說,許家印案的結果雖為恆大事件劃下句號,但過去的土地財政制度和人治體制若未改變,類似事件恐將再次發生。該事件也顯示了中共面臨的一系列問題,不論是對企業家還是一般民眾來說,都帶來了不確定性和危機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