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3日訊】(記者邱晨報導)新公民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許志永之母親,於2月2日上午九點不幸離世,享年92歲。然而,在這一至親辭世的重要時刻,許志永本人因被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而遭羈押,未能與母親作最後告別,也無法在靈前盡孝。旅居海外的異議人士呼籲中共當局,應該給予許志永基本的人權,允許他為母親送葬。
旅居德國的中國民主陣線德國副主席、新公民運動歐洲聯盟發起人王守峰告訴記者說,親人離世而不得相見,是任何家庭都難以承受的痛苦,「這一情形不僅加重了個人與家庭的悲劇,也引發了社會對人道待遇與基本人倫問題的關注」。
他因此呼籲,中共當局有必要就許志永在其母親去世之際所應享有的基本人道權利,作出嚴肅而理性的公共討論。
王守峰強調說:「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允許服刑人員在直系親屬去世時進行告別或弔唁,屬於人道範疇,而非政治或司法範疇。」
他指出,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實踐中,在嚴格監管和押解條件下,為在押人員提供短暫的人道告別安排,是一種普遍存在且制度化的做法。這種安排並不否定既有判決,也不構成對司法權威的挑戰,而是體現法律制度應具備的基本人文關懷。
其次,他說,許志永並非暴力犯罪者,也未涉及對公共安全構成直接威脅的行為,長期以來,他(許志永)以公開、非暴力的方式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倡導憲政、法治與公民權利,並發起新公民運動,提出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公平、依法治國等主張。
王守峰指出:「無論社會對其觀點和行為如何評價,都難以據此認定其在母親去世之際不應享有最基本的人道對待。」
再次,他認為,從社會倫理層面看,家庭親情和基本人倫是社會賴以維繫的重要基礎。國家在依法執行刑罰的同時,理應避免在非必要情況下,對服刑人員及其家庭施加超出判決本身的額外痛苦。
他表示,「允許一名服刑人員在母親去世時履行基本的告別與盡孝義務,並非對其立場的認可,而是對逝者尊嚴、家庭情感以及社會倫理底線的尊重。」
最後王守峰呼籲,一個社會如何對待失去自由者在遭遇重大人生變故時所提出的合理人道請求,往往被視為衡量其文明程度和法治溫度的重要尺度,「人道關懷並不會削弱制度的權威,相反,過度冷漠和懲罰性對待,才可能損害制度的道德基礎與社會信任」。
據悉,許志永母親將於2月4日下葬,時間已十分緊迫。基於上述事實與原則,王守峰告訴說:「我們再次呼籲有關當局,出於人道原則和人倫考量,立即允許許志永在母親下葬前進行必要的告別與弔唁,送母親最後一程。這一舉措並非政治讓步,而是對基本人道底線的尊重,也是對社會共同價值的維護。」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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