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遼寧省錦州市一名81歲退休女工程師武秀蘭自2002年起每月領取3,153元養老金,但自2016年起,養老金卻被停發至今。武秀蘭透過行政交涉、行政訴訟及申請行政復議等途徑尋求解決,但問題尚未得到解決。
據明慧網報導,武秀蘭於2026年6月向人社局提出履職申請,要求恢復養老金,但至今未獲答覆。她後向市行政復議受理中心提出行政復議,人社局卻以她被判刑為由停發養老金。
武秀蘭不接受這樣的理由,並要求有關部門恢復發放養老金。她指出2018年聯席會議紀要不能做為停發她原有退休待遇的合法依據。她表示十年來不斷通過正式途徑試圖討回養老金,但仍未成功。
隨著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類似對待,這些案例顯示了法輪功學員在遭受非法制裁後尋求救濟時所遇到的困境。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遭到剝奪,而通過行政和司法途徑爭取權益卻屢屢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