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4日訊】中共當局在2020年至2022年三年新冠(中共病毒)疫情大爆發期間,施行動態清零政策,大搞封控及限制出人們出行自由,當時出現不少官方人員暴力防疫事件。2022年一位青海男子因核酸相關糾紛遭3警群毆致傷,案件於近日才有最終結果。
綜合極目新聞、大風新聞等陸媒2月13日報導,青海西寧「警察和輔警毆打插話男子」案有了最新裁定。當事男子孫先生表示,西寧中院駁回涉案警察張某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此前,一審法院判處警察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兩名輔警緩刑。另外,3名被告人共同賠償孫先生經濟損失28.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有關案件發生在三年新冠疫情期間。
2022年8月29日早晨,孫先生陪腳傷剛好的母親下樓做核酸檢測,因掃碼異常,社區工作人員報警,孫先生和母親被帶至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彭家寨派出所。
在被詢問時,孫先生的母親解釋原因,遭到警察張某責罵,孫先生插話「媽,別說了」,卻引發張某不滿。
隨後,張某及一名涉案輔警強行將孫先生拖至派出所一樓女廁內毆打,另一名輔警後進入女廁踢踹孫先生,三人毆打致孫先生受傷。
孫先生表示,當時他被拖至衛生間後,有人對著他的太陽穴拳打腳踢,導致他很快失去意識。醒來時,他躺在地上,褲子濕了,起初以為是地上有水,後來才反應過來是小便失禁,「我媽哭著詢問是誰打的,現場沒人承認。」之後,他被送醫診治。
經司法鑑定,孫先生右側肩胛骨骨折,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其頭部外傷後伴有神經症狀、頭皮挫傷、面部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
2025年1月14日,3名涉案警察首次公開受審。同年11月12日上午,青海西寧市城北區法院一審判3名警察輔警均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其中涉案的民警張某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立即執行;兩名輔警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
據悉,宣判現場,張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張某聲稱,無法確定傷勢形成時間,不能證實其毆打行為與孫先生傷情存在因果關係;其主觀上無故意傷害犯意,且被害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利用網絡輿情干預司法,請求二審改判無罪或發回重審。
西寧市中級法院於2026年1月12日開庭審理了本案,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孫先生說,從他被打到如今的最後宣判,歷時3年,期間法院開了兩次庭,終於等到了判決結果。
據悉,案發後孫先生曾接受10萬元賠償私了但要求嚴懲打人者,但打人警察卻未被處理且否認打過人,孫先生就堅持舉報。
對此,大陸網民紛紛質疑為何拖這麼長時間,而且判得太輕:
「這麼簡單明了的案件歷經四年。」「八個月?被撤銷編制了嗎?」「專業毆打判決就是比業餘選手輕。」「這也太輕了吧知法犯法最少應該判三年起步。」「犯事了就都是輔警了。」「都土匪。」「2022年的案子,2025年才審理?」
也有網民表示,疫情那三年令人害怕:「那幾年,很多活鬼把人皮扔了。」「疫情期間,見怪不怪。」「在發生疫情的這幾年當中,只要跟疫情扯上一點關係的事情,那些所謂有話語權的人,好像自己人人手上都拿了一把尚方寶劍一樣,權力比皇帝還要大,一不留神就給你扣上,一頂妨礙疫情工作的高帽子。」
在海外X上,早前就有討論此事的帖子,有網民留言:「動態清零一結束,牆內人脖子沒被捏住了,馬上又喜氣洋洋,跟全世界炫耀自己贏了全世界了,忘了自己被不當人關起來隨便打罵的日子了。」「走個過場而已,哪有什么正義。」「警察治國,他們是不會把百姓當人看的,他們也隨時可以讓一個人消失。」「顯然這個警察後台還不夠硬,不然媒體不敢報導,報了也沒用。」
責任編輯: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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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為2022年4月26日,人們在北京麗澤金融商務區排隊等待COVID-19核酸檢測。(Vcg/Vcg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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