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2026年07月07日訊】(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6日遭出生廣東、持香港居民證件、以網絡簽證入境台灣的廖港發攻擊受傷,矢板明夫強調絕不因此退縮,將繼續為台灣發聲。時事評論作家趙曉慧指出,此案是中共對台灣「跨境鎮壓」和「法律戰」全面升級的啟動,呼籲制定《反跨境鎮壓法》反制中共。
矢板明夫遭襲後發聲 將持續推動台日友好
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受邀擔任春雨文教基金會在台中市舉辦營隊的講師,6日中午他遭人尾隨揮拳攻擊臉部送醫。台中警方掌握涉案港籍的廖港發行蹤,於下午近4時許於台中國際機場將他逮捕。
香港末代議員李文浩在臉書發文表示,中共找黑道及毒販過來台灣行凶。「廖港發曾經於2016年被判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被判50個月。他受指示,前往台灣襲擊矢板明夫。」
矢板明夫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在台中演講結束後突然遭到襲擊。事件發生後,收到了來自全台灣各地許多朋友的慰問與關心,在此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謝。他想向大家說明幾點。
第一,他已就醫接受檢查,傷勢並無大礙。嘴唇裂傷已逐漸癒合。不過門牙仍有些鬆動,吃東西時還會疼痛,只能進食流質食物。
第二,嫌犯在旅館咖啡廳等待將近兩天,確認目標後,從出手攻擊、迅速離開現場,到途中更換衣物、前往機場購買機票、準備離境,及被警方逮捕後的否認態度,過程行動沉著、心理素質相當穩定,顯示此案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有備而來。
第三,這起事件不應僅被視為單純的傷害案件。從事件背景及作案手法來看,與數年前香港人士在台灣遭暴力攻擊的事件有很多相似點。是否與近期開始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有所關聯,亦值得有關單位深入調查釐清。包括是否涉及對台灣言論自由的政治性打壓,以及是否存在有組織的策劃與執行。
第四,特別感謝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的警員,以極高效率迅速偵破案件。如果嫌犯逃離台灣將導致偵辦困難,也可能讓許多勇於發聲的人對自身安全產生更大的疑慮。
第五,面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與威嚇,都不會退縮、屈服。將以理性與堅定的態度,繼續為台灣的自由、民主發聲,並一如既往推動台日友好。
中華民國陸委會指出,「本案與港人湯偉雄遭潑漆案有高度相似性,我們高度懷疑境外勢力利用香港人來台便利的特性,以『打帶跑』的模式,犯案後迅速離境。這是在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生效後,挑選具高度指標性的案例,進行的首件跨境鎮壓案件,政府決不會輕忽,一定會嚴懲加害者,有效反制跨境鎮壓案件,請國人安心。」
管建忠:台灣應更警覺,不能讓跨境暴力繼續發生
代理引進加拿大獲獎紀錄片《國有器官》在台發行的雄獅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負責人管建忠在臉書發文說,兩年多來他遭受中共跨境鎮壓與恐嚇,針對矢板明夫遭暴力攻擊一事,他希望台灣社會有更多人站出來,用同理心對待這些遭受極權壓迫的人,一起守護人性尊嚴跟人權。
管建忠指出,矢板明夫在台灣土地上被人迎面痛毆,這不只是他一個人的事,更是對所有敢說想說真話的人的警告、對敢於揭露極權的人的威脅。他參與紀錄片《國有器官》放映過程,這兩年收到150件恐嚇信,線索指向對岸中共,但台灣社會給了他們很多溫暖跟支持,讓他們能堅持放映下去。他看到矢板明夫流血的那一刻,他心裡特別難受。
管建忠強調,「這件事的背後,很可能就是對岸極權體制對民主人權人士的跨境鎮壓、很可能是對我們每個人言論自由等基本權的侵犯。我們的社會跟政府應該更加警覺,不能讓這種暴力繼續發生。」
趙曉慧籲制定反跨境鎮壓法反制中共
時事評論作家、資深媒體人趙曉慧在臉書發文說,矢板明夫遭到實體肉搏攻擊,就是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這部惡法上路後,特定勢力在台灣投石問路、製造恐懼的第一波實體攻勢。為了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與本土意識,「為了不讓你我成為下一個矢板明夫,台灣有必要制定一部《反跨境鎮壓法》的專法,反制中共這種侵門踏戶的暴行。」
趙曉慧說,目前的《刑法》傷害罪或恐嚇罪,處罰的是「個人犯罪行為」。當黑衣人尾隨毆打外籍評論家,如果只用普通傷害罪來辦,可能交保、罰錢或判幾個月就結案。這時如果有一部 《反跨境鎮壓法》專法,可將「受境外勢力指使、以政治恐嚇為目的之實體暴力與騷擾」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罪」,拉高刑責、不得易科罰金,並且賦予檢調權限去追查背後的地下組織與跨國金融鏈,才能真正震懾那些在地協力者與「政治傭兵」。
趙曉慧指出,美國國會近年已經在積極推動《反跨境鎮壓法案》(Stop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Act)。台灣如果立法,可以建立合法的反制機制。例如對於在台灣執行跨境鎮壓、提供資金或指使的境外個人與組織,台灣可以進行財產凍結、驅逐出境或永久限制入境。再來是「司法互助」,如果牽涉到境外勢力利用港澳人士作案,專法能提供更高的地緣政治層級,與美、日等民主陣營進行情報與司法互助。
此外,她說,行政院長卓榮泰迅速宣布成立院級的「跨境鎮壓跨機關協處平台」,但陸委會也坦言,目前只能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將能力做到最大化。這更凸顯台灣需要一部《反跨境鎮壓法》專法的必要性。平台是行政手段,但法律才是武器。沒有專法,行政機關就缺乏足夠的強制力、預算和常設法源去主動防禦。唯有立法,才能把「預防、保護、反制」三個面向實體化,為在台灣發聲的跨國學者、媒體人建立一條真正的法律護城河。
趙曉慧呼籲,目前有數個民間團體推動《反跨境鎮壓法》的立法連署,關心台灣安危的朋友,可以參與連署。(網址:https://anti-tr.net/)
廖筱君籲政府徹查是否有台灣在地協力者提供情報、資金或逃逸支援
資深媒體人廖筱君在網絡節目「筱君台灣PLUS」指出,矢板明夫台中遇襲案與過去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湯偉雄遭潑漆案,有共同特徵,包括受害者多為批判中共或支持民主自由的意見領袖,嫌犯具有中國背景持港人居留證洗身分,以網簽來台採取「打帶跑」方式,利用台灣對港澳居民網簽審查漏洞犯案。
廖筱君強調,台灣應正視港澳網簽與邊境審查可能存在的國安漏洞,對於中國出生後取得香港身分者應受到更嚴格的安全審查,並質疑廖港發是否可能單獨完成情報掌握、路線規劃與逃逸安排,呼籲政府徹查是否有台灣在地協力者提供情報、資金或逃逸支援,以維護台灣民主自由與國家安全。
李志德籲嚴懲廖港發暴力事件
資深媒體人李志德在臉書發文指出,中共政府在台灣的國境內製造犯罪活動,那是國家主導的恐怖主義行動,而不是單純暴力犯罪。台灣的《反滲透法》有條文,可以管得到廖港發這種暴力行為。
他呼籲,台灣政府要將廖港發所犯這起暴力事件,做為對抗中共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第一號宣示,也就是把它定性為國安案件,否則輕罪認一認,講兩句就交保回香港這種模式一開,未來所有台灣人、在台灣的香港、中國人,甚至外國人都要活在暴力陰影裡。
李志德表示,因應這種滲透進台灣的恐怖活動,台灣的《反滲透法》應該要修正,加入對暴力行為的制裁。再者,這一類的案件,首先要先認定為國安案件,甚至在立法上,針對國安案件,要先推定為他是境外勢力支持,嫌犯必須證明自己不是受境外勢力指使。
責任編輯:葉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