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1日訊】(記者劉毅報導)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輔導員左某某以安排工作、學歷提升、考證培訓等方式,詐騙學生及學生家屬、學生朋友等上百人,涉及金額超過700萬元(人民幣,下同)。該消息近日被曝光。
據深圳報業集團讀特新聞9月17日報導,今年6月23日,左某某告訴委託她找工作的才才(化名),這份工作需要交5.6萬元的「操作費」。按照左某某的要求,才才需要正常報名、上傳資料審核,但無需參加筆試和面試。才才向該媒體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左某某承諾她「一定能過」,「沒有進去都可以退款」。
6月24日,左某某又以「打點關係」為由,要求才才墊付2萬元,並表示面試過後就全額退回。7月3日,左某某再次要求才才轉帳8000元,稱用以「安排面試那邊的人」。
此時,才才已經感覺不對勁。聊天記錄顯示,才才向左某某表達「一直在增加費用,很沒有安全感」,而左某某則表示:「你條件符合就沒有這麼多需要額外安排的事情。」她還承諾,筆試和面試順利通過後,多交的28,000元都會退回。
但等到該事業單位招聘的筆試、面試時間過了之後,才才仍沒有收到招聘單位的信息,但左某某堅稱她的「筆試和面試都過了」,只需要等公示;但此前承諾的多交的「操作費」以外的28,000元,左某某以各種理由推諉不退。8月28日,才才得知,左某某已於8月27日被警方帶走。目前,左某某已被湖南婁底警方刑事拘留。
另據讀特新聞9月18日報導說,受害者李明(化名)告訴該媒體,隨著越來越多人的關注,目前受害者維權群人數已增加至144人。一位自稱學院老師的人在該維權群表示,目前學校正在協助公安機關收集相關信息,之後便未再回應其它問題。
對此,廣東信琅律師事務所肖小月律師18日分析說,左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66條詐騙罪,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對於民眾關心的學校是否需要擔責的問題,肖小月分析,如果認定左某某的行為是職務行為,構成「表見代理」的話,依據法律規定,職務行為的法律後果由學校承擔,受害者可以要求學校對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學校能提供證據證明校方已履行了合理管理義務,則無需為個人詐騙行為承擔責任。
肖小月建議,受害者應立即收集轉帳記錄、聊天截圖等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登記損失,並建議受害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挽回損失,如學校存在過錯,可一併追究學校的過錯責任。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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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輔導員左某某以安排工作等方式,詐騙金額超過700萬元。圖為該校大門(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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