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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訊】(記者唐兵、駱亞採訪報導)中共今年3月通過的所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下稱民族團結法)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當中有關民族同化以及「境外適用條款」等內容引發國際社會反彈。人權律師指出,中共此法案體現的是政治管控,而非法律精神。
中共新法規引來批評浪潮
中共《民族團結法》規定宗教團體、宗教學校和宗教場所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還禁止「以民族身分、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為由干涉婚姻自由」,以促進各民族之間的通婚。民族事務被納入中國社會治理體系,相關條款涵蓋反分裂、邊境安全、風險防範和社會穩定等內容。
該法第15條規定,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這一政策近年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持續遭到學生、教師和家長強烈反對和抗議,但當局仍大幅削減學生接受母語教育的機會。
該法第63條規定,對於境外組織和個人「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更引發跨國鎮壓的擔憂。
近期多個境外組織發表聲明,指《民族團結法》意在「同化少數民族」,呼籲對中共實施人權制裁。
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舉行有關此法規的新聞記者會,會場約有六七十名記者,但獲得提問機會的外媒僅「迪拜(杜拜)中阿衛視」一家,其它有關境外質疑此法規的相關內容,則交給了中國大陸媒體和鳳凰網提問。
當天,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陳瑞峰在會上宣稱,這部法律是把中共黨魁習近平所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轉化為國家意志。
中共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聲稱有關針對境外組織和個人的規定是「契合法理、符合國際通例,是正當合法、必要可行的法律規定」。
中共全國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巴音朝魯則在記者會上跳腳稱,外界「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中國問題專家王赫對表示,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民族之間總體上還是比較和睦的。但是中共倒行逆施,主要是習近平上台之後對這個民族問題採取了非常強硬的手段。中共官員強調是落實習近平的意思,這在某種程度上,就等於把這個鍋甩給習近平。
王赫表示,中共現在搞的就是加強同化。開兩會的時候,民族代表穿著民族服裝成為一個表演。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中,民族差別已經被非常嚴重地惡化了。它講中華民族所謂的多元一體,強調的是「一體」。
「這些少數民族的區域有很多礦產,但當地少數民族受益是很有限的,大量的財富都已經被央企搞走了,所以中國現在的民族問題,很大部分是經濟因素造成的。」他說。
跨國鎮壓條款引憂慮
日本自民黨東京都議會黨團副幹事長白川司6月21日投書日本知名商業雜誌《PRESIDENT》表示,中共的《民族團結法》打著「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旗號,實則將教育、語言、出版、網絡、企業活動、宗教、對外發聲、香港、澳門、台灣以及海外華僑全部納入統一的管制架構。
白川司投書警告,該法形同向全球發放跨國抓人的「合法許可證」。未來即便外國人在自己國家喊出一句「支持台灣」,都可能被中共以「分裂國家」等罪名跨國法辦。
藏人行政中央駐台灣代表格桑堅參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中共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長期推行同化政策,過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執行,現在則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日後就可以在少數民族地區更肆無忌憚地推行同化政策。
他說:「境外人士批評中共民族政策,日後回中國或回西藏探親都可能出問題。第63條沒有清楚界限,可被用作恐嚇工具,讓人在境外也不敢發聲。」
就中共《民族團結法》將於7月1日實施,外界憂心恐成為跨境鎮壓的新工具。台灣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6月25日表示,對台灣人而言,「多了這部法律、少了這部法律,到中國一樣都有風險」,「就算沒有這部法律,中共也是可以用任何它想要用的罪名安在你頭上」,赴中國風險並沒有改變。
王赫表示,中共確實是無論有沒有這個法律,都在搞跨境迫害。近年來少數民族的人較多在海外發聲,抗議中共搞種族清洗、種族迫害,要維護自己的民族文化權利,中共這個法律出來,等於又多了一個打擊工具。
「第一點,中共是個獨裁專制國家,不講法治;第二點,中共出台的任何一個東西,在表面上有一個宣傳作用,實際上在好的方面發揮不了作用,它只會在惡的方面、在鎮壓迫害的方面發揮作用。」他說。
就中共《民族團結法》第63條規定,海外中國人權律師聯盟負責人吳紹平對說,它不僅僅是海外華人,而是指向全世界所有人,實際上就是對世界發出威脅。「中共就是以赤裸裸、直接的法律名義,對世界各國的人實施長臂管轄、跨國鎮壓。」
人權律師:中共法案體現政治管控而非法律精神
吳紹平表示,中共推出這個法,背景是整個社會,從經濟到政治,從外交到內政,都面臨嚴重問題。近年它已經出台很多涉及所謂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已有《反分裂國家法》,還要搞《民族團結進步法》,這說明中共對政權的安全有深刻的憂慮。
吳紹平說,這部法律表面措辭看上去很重視少數民族文化、歷史傳統的保護和傳承,但是實際操作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它通過這樣的方式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各方面的政治管控。
他表示,這次中共為強化對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將《宗教事務管理條例》當中的相關規定變成了法律條文。比如說第46條,「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應當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它是政治術語,沒有體現真正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法律制定的規範。那什麼叫宗教中國化方向?它都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指向,都是一個非常空泛的概念。」
吳紹平還說,中共還藉此法案想加強對輿論自由的管控。比如說第31條就明確了管控措施。
此法第31條規定:「國家支持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手段開展交流活動,鼓勵和引導網絡產品、服務的提供者製作、傳播體現中華民族大團結的作品和信息,營造有利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和諧網絡環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等方式,製作和傳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內容的信息。」
吳紹平說,這實際上就是告訴世人,它要全面通過強化網絡管控,限制和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
責任編輯:林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