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修法,改的不只是公积金
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近日出现重大调整,表面上看是放宽租房、装修及物业费等提取条件,实际上更值得关注的,是公积金利率决定权、资金投资范围以及公共住房用途同步发生变化。2026年8月18日,中国国务院公布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新规将于9月20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将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改为由国务院决定,并将原本可投资国债的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金融债。表面上这是提高制度灵活性的改革,但放在中国房地产低迷、居民消费疲弱以及地方财政承压的背景下观察,一笔规模超过10万亿元的资金池被赋予更多政策运用空间,自然让人不得不追问,这笔钱究竟会被怎样使用,又由谁承担最后风险。
10.93万亿元,才是外界真正应该盯住的数字
住房公积金并不是普通政府财政收入,按照修订后条例,职工个人缴存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10.93万亿元,累计缴存总额则高达32.79万亿元。这代表公积金早已不是单纯的「买房专用账户」,而是一个规模庞大的长期资金池,因此任何管理规则的改变,都可能牵动大量职工的切身利益。当一笔法律上属于个人的住房储金,规模大到足以影响金融市场时,真正重要的就不只是资金有没有收益,而是管理权如何行使、收益如何分配,以及缴存人究竟拥有多少知情权与监督权。
利率改由国务院决定,效率提高还是权力集中?
此次修法最引人注意的变化之一,是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决定方式。过去相关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征求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如今则直接改为由国务院决定。从行政效率而言,这确实可能让政策调整更快,但从制度监督角度看,利率本身就是资金价格,直接影响缴存人的收益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因此决策权更加集中,就必须面对更多公开透明的要求。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曾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2.6%,显示公积金利率本身就具有明显的政策工具功能。未来利率究竟更重视刺激房地产,还是保障缴存人收益,很难单靠一句「改革」回答,而这也是权力集中后最需要被监督的地方。

从国债到政策性金融债,公积金开始拥有更大的「活动空间」
另一项值得注意的变化,是住房公积金投资范围扩大,新条例允许其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必须强调,目前不能据此直接说政府已经挪用公积金,更不能把政策性金融债等同于地方政府债务或一般财政融资,但制度上的确出现了一个重要变化,那就是公积金可以进入更多政策性金融工具。这未必一定是坏事,如果投资安全、收益稳定而且信息透明,扩大投资渠道甚至可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问题在于,当公积金的资金用途与国家政策目标越来越接近,外界就更应该关注投资规模、收益率、风险承担以及信息披露。否则原本属于职工的住房保障资金,很容易逐渐带上浓厚的「政策资金」色彩。
房子不好卖,公积金却变得更容易使用
此次修法也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包括租房、装修自住住房以及支付物业费等,官方希望藉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对普通家庭而言,这些措施确实有一定实际价值,尤其对没有购房能力却持续缴存公积金的年轻人而言,如果能更方便地拿来支付房租,等于把原本沉淀账户里的资金转化为当下可使用的现金流,但问题也很清楚,公积金不是印钞机,把10万元里的2万元拿出来装修,只是把个人资产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种消费形式,并没有凭空增加居民收入,因此它可以「盘活」资金,却不代表中国家庭突然变得更有钱,更不可能单靠这种方式解决房地产需求不足的根本问题。

真正需要警惕的,是「谁的钱、谁决定」
新条例还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用外,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运维以及房屋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公共支出,从政策角度看,这有助于建立住房资金服务住房保障的循环机制,但问题仍然在于治理。既然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依法属于个人所有,那么相关增值收益如何使用,就应该有足够透明的财务信息与监督机制,否则政府认为这是「服务住房大局」,居民却可能理解成「拿我的钱做公共政策」,双方认知自然容易出现落差。这并不代表改革就是「抢民利益」,但确实提醒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当政府对资金的管理空间不断扩大时,谁来保证这些资金始终服务于缴存人的利益。
从「住房保障」到「政策工具」,公积金角色正在改变
此次改革还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范围,从保障角度看,这是制度覆盖面的扩大,但能不能真正成功,仍取决于普通人是否认为公积金「值得缴」。对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者而言,资金流动性往往比纸面上的福利更加重要,如果未来提取方便、贷款优惠明确,参与意愿自然会增加;反之,如果资金长期沉淀、收益有限、程序繁复,再漂亮的制度也未必能吸引更多人加入。
因此,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把此次改革直接定性为「政府抢走10.93万亿元」,确实言之过早,因为条例仍明确禁止挪作他用,也没有规定可以直接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转为一般财政收入,但同样不能因为条文写着「不得挪用」,就认为所有风险已经消失。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未来这10.93万亿元的资金流向、投资收益、利率政策以及信息披露是否足够透明。

结语:公积金可以盘活,但不能变成「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住房公积金改革真正值得中国民众关注的,从来不只是「租房能不能提」、「装修能不能拿」,而是10.93万亿元资金池扩大政策使用空间之后,究竟会朝什么方向发展。如果改革能降低住房融资成本、提高居民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确保资产安全与信息透明,那么它确实可能成为制度改善;但如果未来利率决策越来越集中、资金投资范围持续扩大,而普通缴存人却缺乏充分知情与监督能力,那么「盘活沉睡资金」这个漂亮的政策语言,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检验。
说到底,公积金最大的问题不是钱太多,而是谁能决定这笔钱怎么用。政府可以管理,但管理不应等于无限扩张使用权;资金可以盘活,但盘活也不能变成模糊产权边界。当10.93万亿元真正开始「动起来」,中国民众最应该盯住的,不只是房市会不会回暖,而是自己的住房钱究竟被谁管理、为谁服务,以及最后由谁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