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陝西省政協前副主席劉寬忍因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劉寬忍於去年5月在任上被調查,成為2025年首位「民主黨派」高官被查的案例,也是自中共二十大以來第三位在陝西省被查的副省部級「老虎」。
2026年8月31日,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劉寬忍受賄、貪污案。法院裁定劉寬忍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罰款300萬元人民幣;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罰款50萬元,合計刑期為15年,並處罰金350萬元。
法院指出,劉寬忍從2006年上半年至2025年4月,利用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副廳長、廳長,陝西省政協常委、副主席,以及民進陝西省委會主委、民進中央副主席等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收受非法財物超過4146萬元。
此外,自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劉寬忍利用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廳長的職務,透過虛構演出、簽訂虛假合同、虛報費用等手法,共侵吞、騙取公款超過739萬元。
劉寬忍去年5月在任上被查,同年11月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今年6月12日,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公開紀錄顯示,劉寬忍是陝西蒲城人,生於1963年,曾擔任西安音樂學院民樂系副主任、陝西省文化廳廳長等職,並自2018年起擔任中共陝西省政協副主席,直至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