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反跨境腐败法》草案正在首次提交中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专家表示,新法律更像是把过去灰色、非正式、政治任务型的跨境追逃,转化为有国内法名义的常态化工具箱。
中共官媒称,《反跨境腐败法》草案8月25日提交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
草案共六章47条,主要内容包括所谓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官媒声称,此法有利于解决跨境腐败「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
外界关注,中共之前搞的跨境追逃,已多次被指责违反国际法,甚至涉跨境镇压。
台湾南华大学国际事务与企业学系教授孙国祥对大纪元指出,中共过去「猎狐行动」、「天网行动」与所谓的「劝返」,常被外界质疑缺乏透明司法程序,甚至涉及骚扰、胁迫、威逼家属、未经所在国同意执法等问题。新法更像是把过去灰色、非正式、政治任务型的跨境追逃,转化为有国内法名义的常态化工具箱。
但国内法授权不等于国际合作。如果跨境追逃能通过引渡、司法互助、警务合作、资产返还协议进行,那这种合法性就会提高。孙国祥认为,中共若仍以劝返的名义进行跨境施压、威胁亲属、秘密行动或绕过当地法院,那只是把跨境镇压披上法律的外衣,仍可能侵犯他国主权、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
孙国祥说,新法会让北京的行动更有内部依据,但不会自动获得外部的合法性。
此前,中共已经有《国安法》、《反制裁法》、《数据安全法》、《出口管制法》等涉外工具。孙国祥认为,最新的《反跨境腐败法》,在国内,对企业会构成合规压力,对高净值人士是资产风险,对外国政府则是司法主权跟人权审查压力。
美国经济学者黄戴维对大纪元表示,这次官方立法,一边是把中国居民与企业之前走出去的这些人和钱进一步纳入监管;另一边是政府执法与追赃能力向境外延伸,转向长臂管辖的模式。这显示北京正在进一步加强对跨境资金、跨境企业、跨境人员的控制。
他认为,北京过去的跨境「反腐」,更多的是一种对中共干部进行管理的模式,现在制定跨境法律,受其影响的,远远超过普通人认为的贪官污吏,不单是针对体制内的党员干部,且更多的是管到一般的民营企业。
黄戴维认为有三点值得注意:
首先,它会把所有境外涉案人员和资产都纳入管理,包括普通企业和个人。
第二,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企业出海。这个法明确包含对企业廉洁合规义务跟法律责任的规定,这是非常奇怪的。这种模式可能主要是针对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一类的制度,以及担心被海外以反贿赂法律进行诉讼,所以提前规避。
第三,是指向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人、跨境资产安排,对资金流、受益人、境外公司等都可以追查,但不要以为追回的钱一定会给受害者,官方更多是把它用来填充国库收入。
黄戴维表示,真正值得观察的是,未来北京可能主张,只要是中国公民,涉及中国的企业、资产、所谓国家利益,甚至是与中国有密切关联的企业、个人,中共都可以依据这个国内法,去追究发生在境外的企业、个人、机构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