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防科技工业局前副局长张建华获刑10年,涉两项罪名,均为受贿。去年5月,张建华落马。
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张建华被以受贿罪判刑8年,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80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称,2008年至2025年,张建华利用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财务与审计司司长、总工程师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38万余元。
2021年至2025年,张建华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70万元。
2025年5月28日,张建华被官宣落马,系主动投案,投案前21天,张建华还曾公开露面。5个月后,张建华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并被移送司法。2026年4月16日,达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公开信息显示,张建华生于1961年8月,曾先后在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委、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任职。
2005年2月,张建华出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2008年1月,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08年11月,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4月,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司长;2011年1月,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工程师。
2013年1月,张建华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2021年10月,中共国务院免去其这一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