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大成小區地下車庫內,一段公職人員暴力破壞車位地鎖的監視器畫面最近引起熱烈討論,相關議題迅速登上熱搜榜。根據官方通報,涉事男子身分是衡陽市發改委旗下的二級機構-市社會信用信息中心的員工。
監視器畫面顯示,這名男子朱某某開著車進入小區地下車庫,卻發現公共停車位已滿,無法停車,於是試圖把車停在附有地鎖的私人車位,結果被拒絕。朱某某下車多次用力踢打地鎖,甚至用手強行撬開破壞設施,隨後還拿來鐵棍準備進一步破壞,幸好當場的人及時制止。
根據通報顯示,這位涉事男子朱某某同時也是祁東縣大成商業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副主任。
事件發生在7月31日下午約4時,朱某某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發現有業主私自在車位上裝設地鎖(之前業主委員會與車位產權與開發商肖某發生爭執),於是用腳踢等方式拆除該地鎖,後來該車位地鎖的安裝者歐陽某發現並制止。
隔天,即8月1日上午10時,原始開發商肖某聲稱該車位屬於他所有,並已租給歐陽某使用。因雙方協商無果,最後只好報警求助。
據央廣網報導,肖某是車位的權屬人,長期把車位出租給商戶使用,而地鎖已經安裝使用了七八個月。朱某某提出賠償和重新安裝地鎖的方案,但產權人拒絕調解,堅持要按照故意損毀財物的處理方式。經過調解,最後朱某某與歐陽某達成了和解。
這起公職人員朱某某「暴力損壞車位地鎖」的事件引起眾人譴責。
一位微博用戶「馬上談」表示,該行為過於咄咄逼人……連停車都如此脾氣勃勃,平常在工作中豈不更為霸道?
關於這起暴力破壞性質的事件,湖南金厚律師事務所的張利榮律師指出,涉事者朱某某的舉動可能面臨多項法律責任。首先,在民事和行政責任領域,朱某某踢打、撬開地鎖的舉動已構成了對他人財物的故意破壞,這樣的舉動除了可能被拘留並被罰款外,即便雙方達成和解,也不一定能免除行政制裁。同時,他還需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
其次,這起案件可能面臨升級至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如果被破壞的地鎖經鑑定價值超過五千元,則朱某某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罪行,這樣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