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年1月25日,毛澤東的妻子江青被中共最高法院特別法庭裁定犯有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反革命宣傳煽動等罪行,最初被判死刑,後來改為無期徒刑。
1991年5月14日凌晨,江青在秦城監獄服刑十年後,服用安眠藥自盡。
江青在一生中從未承認過罪行,甚至在法庭上進行了長達兩小時的自辯,其中一句話「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震驚眾人。
江青原本是上海灘一名三流演員,後來在延安與毛澤東相識,並於1938年成為毛的第四任妻子。
結婚後,江青並不立即加入中共核心權力圈,而是協助毛的生活起居,直到中共建政後成為政權中的重要人物。
在1956年開始,毛澤東開始培養江青,透過幾個階段將她推向政治舞台的中心,包括成為毛的祕書、和林彪聯手、以及成為文革領導人之一。
江青在文革期間扮演重要角色,參與了打倒多位高級領導人的活動,且受到毛澤東的高度重視和倚重。
然而,文革結束後,江青成為主要清算對象之一,從權力巔峰跌入谷底,最終承擔歷史責任。
江青的命運反映了當時的政治鬥爭與權力遊戲,她被執行者,也成為歷史的替罪羊。文革留下的傷痕至今仍在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