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訊】(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江蘇轉業軍官、人權捍衛者沈愛斌,曾三次遭無錫當局枉法判刑。2025年4月刑滿出獄後,又遭多次拘留,目前被監視居住中,基本人權被剝奪。迫於無奈,他轉向國際人權組織求救,期能敦促中共停止對他的迫害。
近日,知情者小剛(化名)向記者透露,「沈愛斌現在正被無錫司法敗類滅絕人性地迫害中,所有法定救濟渠道全部失效,中共無錫正以一手黑的獨裁暴政手段滅絕人性地對他進行濫權迫害!請求國際媒體揭露無錫市委書記杜小剛為政績泯滅人性的罪行!」
知情者小剛並轉來一封沈愛斌的求救信。
沈愛斌在信中敘述自己出獄不到一年中遭遇無錫當局一連串的迫害,因各種依法維權都不起作用,他不得已向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媒體求救,籲關注其危急處境,揭露中共依法治國、司法公正的虛偽謊言,以及民主和監督體系政治屬性的一黨專政的獨裁本質。
沈愛斌,男,53歲,本科學歷,江蘇無錫人。沈愛斌是一名轉業軍官,從軍12年,2002年轉業後從事公職,擔任過領導崗位,因看到無錫「三黑」(黑拆遷、黑司法、黑監獄)肆虐,不僅搶劫、掠奪老百姓財產,還對老百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毫無底限地侵害,毅然站出來為老百姓講話。他用自己的方式,為老百姓宣傳法治思維和人權理念,增強老百姓的維權能力和抗爭意識。
沈爱斌因此遭到三次枉法判刑,分別於2014年遭遇第一次枉法判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遭遇第二次枉法判刑;2023年遭遇第三次枉法判刑,累计七年实刑。
2025年4月30日,沈愛斌第三次冤獄刑滿。出獄後他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其遭遇三次枉法判刑而遭到無錫梁溪公安分局多次拘留,目前被以「尋釁滋事罪」立案,並強制採取監視居住措施被禁錮在家中,斷絕與外界一切聯繫。
此前,沈愛斌曾告訴記者,他出獄後四次向中央巡視組反映問題,並且實名控告無錫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無錫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張鎮,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指使公、檢、法對他判刑。但每次都遭到無錫梁溪公安分局拘留等打壓。
遭監視居住基本人權被剝奪
沈愛斌案起因:2025年10月27日下午5時許,沈愛斌陪同訪民浦興娣到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東亭派出所索要浦於10月11日被傳喚的證明時,在派出所大廳被副所長戴灃搶走手機,毆打致雙側鼻骨骨折,造成輕傷二級的傷害。無錫市公安局和錫山分局公然顛倒黑白,蓄意歪曲為沈愛斌「尋釁滋事」並立案。2025年10月30日,沈爱斌被抓捕,處刑事拘留30天。
2025年11月30日刑事拘留期滿,梁溪公安分局以案件尚未辦結為由,繼續對沈愛斌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限制在其住所至今。不讓出門,生病不讓就醫,基本人權被剝奪,生命健康遭到嚴重威脅。
沈愛斌的辯護律師紀中久向偵查機關瞭解案情時,偵查機關拒絕告知其已查明的「尋釁滋事罪」的主要事實。
沈愛斌被戴灃毆打當天,被120救護送到無錫市江南大學附屬醫院南院搶救室,經CT檢查,雙側鼻骨骨折,左側鼻骨伴移位(塌陷),五官科醫生當晚會診,確定要做鼻骨恢復手術,並讓沈愛斌2025年10月29日掛五官科杜主任專家號確定手術治療方案。
因沒錢繳費,醫生開的藥無法領取,沈愛斌撥打幾十通110,要求打人單位或施暴者為其支付醫藥費,均無人理採。2025年10月29日凌晨只好出院,等借到了錢,下午再去五官科掛號。
2025年10月30日上午,沈愛斌在梁溪區廣益哥倫布廣場的電信營業廳,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刑警大隊抓捕,關押到梁溪公安分局辦案中心。抓捕沈愛斌後,警察又在沈愛斌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沈住處抄家,把沈愛斌日常維權用的所有材料和工具全部扣押,而且,未依法當場製作搜查筆錄和扣押清單。
2025年10月30日晚,在梁溪公安分局辦案中心,警察徐真鍇和顧皞佶對沈愛斌進行審訊時,梁溪分局副局長袁波對沈愛斌說:「我就是決定你命運的人,我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不要以為24小時後會放你,現在就告知你,24小時後將你刑拘,你到處『勾聯』管閒事,別人的事,你為什麼要參與?別人拿傳喚證,關你什麼事?」然後,兩民警對沈愛斌進行審訊,除調查10月27日在東亭派出所的情況,還調查沈愛斌個人手機和微信使用情況,以及有無在手機微信和其他平台發佈過照片和視頻等情況。
沈愛斌稱,梁溪公安分局副局長袁波在審訊室對他凶惡地說:「你到處勾聯」!證明偵查機關企圖把沈愛斌平常與無錫維權人士的日常聯繫交往行為也作為「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從把沈用於日常出行的電動車也作為作案工具予以扣押的行為,更能證實偵查機關的邪惡用心。
沈愛斌認為自己沒有「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不應當立案。
面臨嚴酷處境 緊急向國際求救
沈愛斌第三次冤獄,在溧陽監獄服刑期間遭受一系列濫權迫害,出獄時全身是傷病。自2025年4月30日出獄至2025年10月30日被抓捕,僅隔6個月。
同時,沈愛斌受迫害也株連其家人,未成年女兒被判刑,家人和朋友也遭恐嚇、威脅不敢靠近,遠離或沈默。沈愛斌出獄後沒有任何經濟收入,生活陷入極度困難。
沈愛斌稱,雖然法院是每一起枉法裁判的責任人,但公安卻是始作俑者,是罪魁禍首。他現在面臨的濫權迫害,是由無錫市公安局指揮,由梁溪公安分局執行,因此,本案的領導者,是無錫市公安局局長譚永生,常務副局長胡楊,案件的操作者,是梁溪公安分局局長李恆,副局長袁波,實際辦案人是刑事大隊。梁溪區檢察院對案件的偵辦負有監督職責。
沈愛斌面對強權無奈發出求救信,呼籲國際社會緊急關注其處境,監督無錫市公安局立即停止濫權迫害。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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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人權捍衛者沈愛斌,2025年10月27日遭警察毆打受傷反被控尋釁滋事,目前被監視居住,在維權無望下向國際人權組織求救。(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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