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9日訊】3月19日,標籤為「1分鐘被路虎別停8次當事人發聲」的話題,引發網絡熱議,一度登頂微博熱搜。
近日,長春市民呂先生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說,2025年12月10日,他在駕車途中遭遇一輛陌生黑色路虎車連續8次別停,最終引發追尾事故,車輛受損嚴重。
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當時道路前方暢通無阻,12時41分53秒,路虎車突然變道超車別車,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內,這輛路虎車先後8次急剎別停呂先生的奔馳。最後一次急剎車,呂先生避讓不及,兩輛車發生了追尾。
事發後,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警察到場,交警初步判定是涉嫌危險駕駛、尋釁滋事的刑事案件。交警未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多次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未果,公安局認定「無違法事實」。
今年1月28日,呂先生向派出所報警立案,指控路虎車主尋釁滋事。1月31日,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然而,2月3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以沒有違法事實為由,向呂先生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呂先生不服,隨後向交管、公安等多個部門申請復議。
呂先生車輛損毀嚴重,4S店維修清單顯示,維修費用共計9.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因無交通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無法啟動理賠程序,車輛至今無法正常使用。此外,呂先生還找機構對車輛折舊損失進行評估,兩項損失合計近16萬元,全部需自行承擔。
2月25日,大象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繫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警察稱「將由案件經辦民警進行回覆」,然而,截至該記者發稿前,一直未收到回覆。
2月26日,該記者致電轄區桂林路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察稱,需向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報備後方可接受採訪,卻稱「沒有分局的聯繫方式」。
大象新聞記者還諮詢了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認為,路虎車主多次惡意別停呂先生車輛的行為,有行車記錄儀完整佐證,明顯涉嫌違法甚至犯罪,警方以「無違法事實」終止調查,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此事報導出來後,引發網絡關注,一度登頂微博熱搜。
在輿論壓力下,長春市公安局3月19日發布警情通報稱,針對「路虎別停奔馳致追尾」一事,已立為刑事案件,並對路虎車主孫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對此,網友質疑,「為什麼現在能夠重新調查了,是因為輿情嗎?」「警方處理過程反覆比劇情還離譜,從涉嫌危險駕駛到不予立案,再到撤銷原決定重新調查。維權不易,但公眾期待的不是反轉本身,而是每一次執法都能經得起推敲,給當事人一個公平。」
「路虎車主有什麼背景嗎?」「說『無違法事實』的分局,才是問題的關鍵! 」「這下好了,路虎車主跑不了,還得搭上某局的人。」「直接查查警察吧,掃黑行動永遠在路上。」「到底是誰在操控司法?」
責任編輯: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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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標籤為「1分鐘被路虎別停8次當事人發聲」的話題,一度登頂微博熱搜。(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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