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3日訊】(記者夏松報導)山東淄博宋業全、宋業國兄弟因180萬拆遷補償款,被淄川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刑7年、10年,家屬堅稱無罪並上訴。7月22日,標籤為「村民180萬拆遷款變勒索金被判10年」、「拆遷款變勒索金事件家屬發聲」的話題,引發網絡關注。
據《大河報》7月22日報導,1998年,山東淄博西山村進行舊村改造,宋業全、宋業國兄弟家的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稱,其房屋拆除前未簽訂拆遷協議。事後,村裡開具證明,給予宋家4000多元補償。但宋家兄弟認為補償面積與實際不符,少了130多平方米,且補償僅針對地上建築,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權,因此多年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2020年10月31日,宋家兄弟與時任淄博市淄川區城南鎮西山村黨支部書記宋某簽訂《宅基地補償協議》,獲得180萬元款項。宋家兄弟認為這是「遲來的拆遷補償」。
《大河報》記者了解到,村支書宋某曾因侵占村集體企業而遭到西山村三百餘名村民聯名舉報,宋家兄弟也簽了名。2021年,宋某因嚴重違紀被查。2021年8月16日,宋某被開除黨籍。
2023年,宋某報案稱被敲詐勒索,宋家兄弟被帶走調查。同年8月,警方予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9月,宋家兄弟被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羈押於淄博市淄川區看守所。
2025年1月,公訴機關變更起訴決定書,將罪名變更為「敲詐勒索罪」。
2025年6月24日,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業全、宋業國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年。目前,兩兄弟已提起上訴。
判決書顯示,自2019年起,宋家兄弟向多部門信訪關於宅基地問題,並舉報時任村書記的宋某侵占集體財產等違法違紀行為。宋某對這筆180萬的款項稱,係被迫支付,「當時被他們折磨得精神壓力大得受不了,害怕他們領著人到處舉報,無奈被迫答應了」。
此案隨即引發網絡關注。
網友說,「已經簽訂了宅基地補償協議,怎麼又變成敲詐勒索罪?」
「我特地去查了一下勒索的定義,通過威脅或要挾的手段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從而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手段,我想請問這個宋家兄弟用了什麼手段使村支部產生了恐懼心理?」
時事博主、微博大V「于曉攀」發博文說,「錢給了又反悔,這叫啥事兒? 1998年的拆遷帳沒算清,老百姓找了二十多年,2020年村支書自己簽了補償協議給了180萬,現在反手說人敲詐。早幹嘛去了?協議是廢紙?當年少補的面積、漏補的宅基地,這些帳不算明白,倒先給百姓扣個『勒索』的帽子,這操作太迷了。
「維權=威脅?那以後誰還敢說話? 老百姓反映問題、舉報幹部,這是正經權利吧?總不能因為人家說了實話、找了上級,最後協商拿到錢,就成了『用舉報威脅勒索』。按這邏輯,以後遇到不公只能閉嘴?誰舉報誰就是『要挾』,這世道還講不講理?
「十年刑期,誰看了不發毛? 拆遷補償談不攏,最後協商給錢,結果一個判七年、一個判十年。這判決一出來,誰還敢跟村裡較真?萬一爭取自己該得的,最後成了『敲詐犯』,這風險誰扛得住?法律是保護人、還是嚇唬人?」
微博大V、律師「蔡雅奇刑法」發博文說,「未知全貌,不敢評價。有一點倒是事實:敲詐勒索也是一個兜底罪名,很多正當維權都被判了尋釁滋事罪或者敲詐勒索罪。 」
北京中聞(海口)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家遷」發博文說,「淄博市人民檢察院給人一種挺不好的體驗感:我千里迢迢趕到淄博,處理宋業全涉嫌敲詐勒索案,我要去案管查詢案件在哪一位檢察官手裡,門衛說需要我們與案管電話聯繫,但我一外地人哪來的電話?於是我讓其幫忙聯繫,他說不行,我說那咋整?我千里迢迢過來,他說我可以到控申辦公室,他們可以幫忙聯繫,又說今天週二,下午控申不上班,因此我只能等到明天。我想問一下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小玉先生,門衛的話是淄博市檢察院的規定?如果真是這樣,是不是過於呆板而又不近人情了?你們不能為了自己那一點方便而讓外地律師承受大不便吧?」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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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宋業全、宋業國兄弟因180萬拆遷補償款,被淄川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刑7年、10年,家屬堅稱無罪並上訴。(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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