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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6日訊】深圳羅湖區翠園華府小區業主與開發商因地下停車場歸屬問題發生衝突,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黃先生和多名業主慘遭多名保安持械毆打致傷。事發後,幾名涉事小區保安卻被釋放,並回到小區繼續正常上班,引發爭議。
據大陸媒體「潮新聞」6月25日報導,事件發生在2024年11月2日晚,黃先生在羅湖區翠園華府小區的朋友韓先生家中聚餐,結束後一行人前往小區地下停車場。
據黃先生介紹,小區地下負三層、負四層停車場一直未開放,多名業主懷疑停車場被開發商私自占用,當天雙方發生衝突,警方也到場維持秩序。他和朋友出於好奇前往停車場看看,結果卻慘遭小區多名保安持械毆打。
黃先生表示,對方共10人左右,且手裡都拿著器械,二話不說就動起手來。「我被拉到一個監控盲區,他們用木棍、木板以及螺紋鋼彎頭往我頭部、背部以及腰部毆打,疼得我嗷嗷直叫,頭部一直在流血。」
據報導,當晚被毆打的還有其他幾位業主。其中一位田女士稱,事發當晚大家看到消防門沒有關,便一起下去看看,剛一走到負三層,就有保安圍過來,手拿器械打人,幾位業主均不同程度受傷。
據羅女士透露,小區業主曾因電梯故障高發、空中花園、小區開發等問題進行多次維權,但開發商都未能妥善解決。事發當天,業主要求開放停車場,警方也一直在現場。
事發後,黃先生等人被送醫,黃先生頭部縫了7針,韓先生面部被打出兩個凹坑,兩人均被鑑定為輕微傷。6名涉事保安被抓捕。
不過,讓黃先生沒想到的是,在雙方未達成任何賠償和解的情況下,幾位涉事小區保安竟被釋放,並回到小區繼續正常上班。
黃先生表示,最初警方以聚眾鬥毆罪立案,但在事發37天後,涉事保安卻被取保候審,派出所給出的理由是黃先生和韓先生的傷情鑑定為輕微傷;部分業主與開發商曾有糾紛,開發商誤以為受傷業主當天是到停車場搗亂的。
對此,廣東傑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唐達回應表示,保安在停車場持械鬥毆,造成黃先生和韓先生兩人輕微傷,已構成犯罪。
廣東榕江律師事務所許傑華律師也表示,保安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犯罪。
保安毆打業主的事件在中國大陸時有發生。據此前報導,2024年6月22日上午,河南咸陽融創御河宸院小區,一位小區業主手持兩個沉甸甸的購物袋進入小區正往家走,突然被一保安手持磚頭衝著腦袋就拍了下去。男子疼得哎呦哎呦大叫,事後被送醫。
2011年6月20日,深圳寶安區民治街道梅花山莊內兩名業主在開車進入小區時,疑因未隨身攜帶門禁卡與保安發生衝突,遭到五六名保安及其糾結的十幾名身分不明者持械群毆,業主不同程度受傷。
上述事件曝光後,隨即在網上引發衆多網友不滿。網友們紛紛表示,「花幾輩子的錢,有些還是貸款買套房!每個月還要交物業費。結果養了一夥祖宗來管理自己。比看守所還嚴格!比勞改還嚴肅。」「現在部分物業保安確實都快成開發商的私兵了,動不動就武力解決問題,業主維權太難了,尤其是像電梯故障、停車場糾紛這種。」
「保安打人致傷已構成犯罪,檢察機關應該批捕卻不予批捕,這顯然是檢方有關人員涉嫌徇私枉法。因此必須對檢方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物業法應當明確規定:物業公司只是服務行業,一旦出現和發生毆打業主,聚眾械鬥,立即終止業務,吊銷從業資格。」
責任編輯: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