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7日訊】中國土地是所謂「國有」,民眾購置的房產也只有70年產權,歷來已受詬病。近日,北京一名獨身女子因病去世後,房產被充公(收歸國家),引發爭議。
2月25日,「北京獨身女子病逝房產收歸國家」的詞條衝上百度熱搜第一,不少大陸網民質問,「憑什麼沒收?」這一話題近兩天仍然引發熱議。
據央視新聞報導,日前,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判決一起案件,2022年6月,41歲的獨身女子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價值不菲的遺產,包括位於北京市昌平區一套價值四百餘萬元的101平方米的房子,還有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和喪葬費、撫恤金等共計110餘萬元。
趙女士的父母均先於其去世,她去世時無配偶、子女,也沒有兄弟姐妹。
在趙女士生前未訂立遺囑也無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趙女士父母雙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共9人對簿公堂,要求分割趙女士的全部遺產。9人包括趙女士的叔叔、姑姑共5人,趙女士的舅舅和姨媽共4人。這些叔姑舅姨們均稱對趙女士盡了扶養義務,要求繼承遺產。
最終法院判決,9名原被告共同繼承趙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和身故後的喪葬費、撫恤金共110餘萬元,根據他們各自對趙女士生前的幫扶情況,其中一位叔叔繼承了20%份額,其餘親屬分別繼承10%。房產則收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
「北京獨身女子病逝房產收歸國家」的消息,引發網民批評:
「應該是給堂弟大部分,堂弟還照顧她了,但『國有』沒去照顧。」
「無論其堂弟是否有資格繼承其財產,但,一點是,顯然民法典只規定了民政部門所享受的權利,有意無意地規避了民政部門應承擔的義務。」
「關鍵是誰對她有養老。國家照顧她啥了?」
「按照這個邏輯,單身孤寡老人的債務是不是也應該歸國家???那我們都不結婚了,想辦法借錢,使勁花,完了嘎了的時候丟給國家?」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吃絕戶的案例以後會很多。」
「未來我的下場。」
此事在海外X平台也引發議論:
「如果趙女士生前是欠銀行錢,那麼就會有截然不同的結局,中國法院會說趙女士的親屬們必須承擔趙女士生前的債務。」
「共產黨:中國人還敢不生孩子嗎?」
「好傢伙,這誰還買房。」
「想和土匪搶遺產?人家有超過70年多年的打家劫舍經驗,還有專業精細化帶武裝保衛的超強團隊加持,你搶得贏嗎?」
「房管局多的是好地段的房子,四合院小洋房都有不少,這些人才知道啊。」
大陸無法定繼承人的居民去世後房屋等財產被「收歸國有」的事件此前也有。
極目新聞報導,上海市徐匯區獨居老人葛老伯3年前猝死家中,葛老伯的妻子、女兒等均先於他離世,葛老伯已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等,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
葛老伯去世後不久,他的堂弟的兒子將徐匯區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葛老伯全部遺產。居委會出具證明,證實葛某的堂弟夫妻對葛老伯生前進行過照顧。最後堂弟夫婦分得130萬,其它財產和房產收歸國有。後來又發現葛老伯名下另一筆300萬元存款,其堂弟夫婦另行起訴,要求再次分得這部分遺產,但未得到法院支持。
責任編輯: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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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一名獨身女子因病去世後,房產被充公(收歸國家),引發爭議。(網路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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