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2日訊】武漢一家環保公司三百多名員工因為沒有按照公司的字數要求,寫的有關聽董事長講話的心得體會不符合要求而被公司罰款。有律師表示,用人單位對員工實施「罰款」的行為是違反法律的。
日前,一份武漢天源集團有限公司的《關於對未按照要求提交年會精神學習心得體會人員的處罰通報(2)》的文件在網上流傳。
該《處罰通報》顯示:2025年1月27日,集團公司規劃發展中心下發通知,要求公司全體幹部、員工圍繞年終大會「董事長總結講話」撰寫學習心得體會,題目自擬,字數800~1000字,但「經集團監督監察中心、集團公司規劃發展中心檢查發現,部分幹部和員工違反通知要求,不按規定字數提交心得體會。現對超出/不足字數要求的員工按照5元/字的標準處罰。」
《處罰通報》最後稱,人員處罰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從2025年2月份工資中扣。
《處罰通報》列舉的被處罰名單顯示,總計有381人被罰,最高的因為超過1398字被罰款6990元(人民幣,下同);最低的超字或少字不足10字,處罰15元至50元不等。
該《處罰通報》發布日期為2月8日。
據《每日經濟新聞》2月12日消息,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顯示,1月23日,天源環保集團召開了2024年度工作總結暨2025年工作規劃報告大會,集團董事長黃開明在會上講話。隨後,該集團要求員工對董事長的講話寫心得體會。
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就此事對《大河報》表示:「我們現在對外關於這個事項的統一回覆是『今年是天源環保強化員工制度的管理年,要求全員遵守制度、守規矩,按規範開展各項工作』。」
而極目新聞的消息說,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他們無法強加干涉。如果天源環保確實在2月份工資下發過程中扣罰了工資,該公司員工可以準備好被扣罰工資的相關證據材料到人力資源局投訴。
而《中國新聞週刊》消息顯示,武漢市經濟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2月11日下午透露,已接到涉事員工家屬投訴電話,鑒於該公司目前只下發通知而未實際扣款,暫未實施違法行為,建議員工在被扣款後,帶上工資條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投訴。
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秋君就此事對讀特新聞表示,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並未賦予用人單位對員工罰款的權利。在司法判例中,用人單位對員工實施「罰款」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種罰款行為無效,員工可提起勞動仲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公開資料顯示,武漢天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2009年,是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企業,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是一家以從事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為主的企業。截至2月11日收盤,該公司股價為16.72元人民幣/每股。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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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天源集團因員工寫董事長心得體會字數不合格被罰款。(處罰通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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