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昨日(11/24)在香港解释所谓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等3个概念。他说,「港人治港」,并非完全指香港只能由香港人自己治理,「一国两制」也不代表中国实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
综合多间香港媒体报导,身兼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张勇抵达香港访问,昨日发表以「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为主题演讲。张勇说,「一国两制」绝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既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根本制度,叫社会主义制度;而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张勇还说,「港人治港」也不是指香港特区只能由香港市民自己来治理。他说:「港人治港并不是说香港这个一千多平方公里,只能由香港人自己来治理。有这个意思但不完全是。当然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这个基本法哪里来。邓小平还说了一句话,不是所有人都能治港,要爱国者治港。」
他解释说,根据中国宪法,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以行使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权力,即是一个「开口权」:「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内政;自卫权,谁要是侵略、欺负我国的人民,就得跟你干」。
至于「高度自治」,张勇说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样,都是高度自治的体现。他强调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立法会通过的法律,过半数议员通过,立马生效,高度自治不用打引号,是真的」。